Jazzin' about

每次聽完 jazz 回到家裡,總要玩兩下琴,學學爵士琴手的彈法。
近來俗務纏身,無暇長篇大論的寫,唯有再次以琴代筆,以聲音取代文字。
這首歌,旋律簡單,技巧欠奉,但我彈著還是挺開心的;喜歡它輕輕鬆鬆,低低能能。
愷一
愛篤波

最近很忙很忙。
工作之餘,不能忘了娛樂。今天難得抽空和友人篤波。
那時在英國讀書,參加了學校的桌球學會,每星期都打,卻沒一點進步,都怪對手太強勁了。每次十幾二十人的聚會,大家都會拿出兩三鎊,湊成五六十鎊的獎金,然後開始淘汰賽,打到最後的冠軍拿走所有獎金,非常過癮。可惜次次都是某幾個超晒班的高手勝出;我這個新手,只有次次給錢的份兒。
小弟的球技有多不濟? 今天篤波時想起這裡很久沒 update 了,讓大家見識下都是好的。去片!
唉,這一場,就因為拿不到個黑波而輸了。
愷一
《英文由F字學起》出書了!
大家,我有要事宣佈。
我出書了!
這是我第一本書,都叫《英文由F字學起》,由皇冠旗下的青春文化出版。記得教書時還未寫 blog,曾跟朋友開玩笑說:「將來我要寫一本書,叫《英文由F字學起》。」想不到當天的戲言,竟成真了。
主題和我網誌一樣,都圍繞學英文的方法和態度,亦有大篇幅狂插香港病態的英文學習文化。這本書除了集合網誌和專欄中較有代表性的文章外,還有一些新寫的篇章,包括「訪問自己」一節。
本書會在七月中上市,在各大書店有售,請大家多多支持,也向朋友介紹下這本書啊!

前言
我愛英文,也希望學生愛上英文。
這是我的教學理念,所以教書時,我一有機會就讓同學接觸英文可愛之處:
羅素鏗鏘有力的文筆,奧斯汀幽默諷剌的小品,海倫凱勒感人肺腑的 Three Days to See,馬丁路德金慷慨激昂的 I Have a Dream,《老友記》中Chandler抵死的對白,甚至BBC主持玩電話的爆笑錄音......
我要令學生和我一樣,都瘋狂的愛上英文。假如你感性過人,就由感人的文字學起;愛看笑話,就由喜劇學起;喜歡爆粗,就由F字學起吧。總之要從興趣入手,因為我相信,要學好任何事物,都先要愛上它。
那些只視英文為搵工升學的工具的人,很難學好,因為他們沒有欣賞的眼光,少了求知好學的心。他們從不過問句子節奏是否優美,修辭是否有趣;讀到好文章時不會暗忖:「寫得文章若此,死而無憾!」;他們只懂記生字,背文法,在他們心中,英文永遠跟證書,課程和考試掛勾。這些人永遠學不好英文。借用德國哲學家康德的術語:我們應視學英文為 an end in itself,而非 a means to another end,這樣才能成功。
好了,這本書到底講甚麼? 這不是本英文教科書:我既不教生字,亦不講文法,所以如果你要學「三千單詞」,「兩百句式」,或要「兩星期學好英語」,可速退款。我在書中和大家分享的,是學英文應抱的態度,和有效的學習方法。
我不是甚麼名師,天王,更不是權威。我只是一個熱愛英文,希望分享所學的人。南華早報有篇報導最得我心:我是甚麼人? 就是 a language lover。
早陣子在網上看到微軟老細Bill Gates在哈佛大學的畢業演講,有一句讓我感受很深。他說:I love getting people excited about software. 現在,讓我拾人牙慧的也說句:I love getting people excited about the English language.
這就是我寫《英文由F字學起》的目的。
愷一
球場上的阿根庭佬

難得天氣好,晚上去打波。「跟隊」二十分鐘,終於到我們了,走到場中,只見一龐然大物,是個比我更高更大的老外。我心想:大鑊。我隊中只有我跟他身型相近,他自然會來守我,我自然要去守他,唯有硬著頭皮照上。果然不夠五分鐘,就被撞傷,直至今天瘀痕仍在,難怪當場被隊友寸以一聲「豆腐」。真樣衰。
第一場輸了,「大隻鬼佬」亦退下,大家坐在場邊,就談起來。他叫 Alexander,是個阿根廷人,來中國傾生意。留港三天,這是最後一天了,晚上無聊,就到球場打波。難得遇到南美洲人,當然要他教幾句西班牙文。
當然先問最重要的。「靚女」怎樣說?
「Nina Linda。」
他重覆了好幾次我才勉強掌握到發音。他說「靚女」還有很多說法,也不理我是否想學,一數就十個。我當然懶得記,讚人靚,一句就夠了嘛。
「你好」又怎樣說?
「Hola。」留意H音不讀。
呀,還有個緊要的,跟朋友乾杯時說甚麼?
「Salud!是健康的意思。」要飲酒又要喊健康,豈不是自欺欺人?
「要學西班牙文,找個說西班牙文的女朋友吧,肯定學得最快。」他說。
「對啊!學甚麼語言都一樣。」我點頭稱是。
正要教他幾句廣東話,但輪到我們下場了。他亦要回酒店,因為明早要趕飛機。
哎,失策,唔記得叫佢教我幾句粗口。
愷一
我的志願

小時候的夢想都跟大海有關。
看到明珠台《變變變生命力》的白頭叔叔,走到石灘上偷拍殺人鯨衝上沙灘吞噬海獅的情景,震撼不已;也就想做個海洋生物學家。
看到《阿甘正傳》的阿甘,以打兵乓球賺來的錢買船出海捉蝦,自由自在;又想做個漁夫,出大海捉龍蝦,釣大魚。
很奇怪,這些想法,都不只是三分鐘熱度。可是這些年來,它既沒有幻滅,又沒想過要實現它,只覺遙不可及。這些夢,就一直藏在心中,日子愈久,藏得愈深。
為甚麼突然想起這些?
這幾晚都出外跑步,不到運動場跑圈,卻走到海邊,沿著岸跑。跑到有處,岸邊的路比海面高六七十米,雖是路,卻像懸崖。我雙手撐著欄杆,大半身騰在欄上,向下看,往前望,就是一片無際的大海。剛巧大風過後,天空竟無一片雲,黑色的海面隱隱泛著月光,偶爾有漁船呠呠呠呠的經過。突然,小時候的夢想又湧上心頭 -
總有一天,我要開船出大海。
廿五歲人了,樣子像三十;但在心中,還是以前那個小朋友,
夢想仍在。
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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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漂亮的相片不是我拍的,它來自網頁 "Alpo's return to Normandy"(http://193.65.248.19/alpo/indexe.cfm)
The beautiful picture was not taken by myself, but it was taken from the website "Alpo's return to Normandy" (http://193.65.248.19/alpo/indexe.cfm)
有朋自遠方來

超開心。
來自遠方的,除了我的好朋友,還有啤酒的好朋友:Pork scratchings,而且有三大包!老友J,多謝你了。Pork scratchings 就是鬼佬的豬油渣。這美味,在香港實在找不到。曾在《生活英語》專欄寫過它:
「把豬肚腩的肥肉切出,炸去肥油,剩下的就是香脆可口的豬油渣。加上鹽和其他調味就可袋裝出售。它是世上最可口,亦最不健康的零食,每一口都充滿罪惡感。我這個為食之人當然一試就愛上了,才不理會它的脂肪膽固醇。
「後生一輩注重健康,都不吃它了,而且那陣濃烈的豬味並非人人受得住。難怪新式酒吧都只售花生薯片了。
「有機會到英國的舊式酒吧,不妨到吧檯問句:Got any (pork) scratchings? 酒保就知你是識貨之人。」
哎,今次肥死我也。
愷一
文章連結:鬼佬的豬油渣
黃葉下的傻佬

常有網友叫我「現身」。好吧。
這個黃葉下的四眼傻佬就是小弟。
又有網友問我為甚麼「談情」一欄從不 update,哎,總有天會 update 的,我們走著瞧。
愷一
是甚麼肉?
這是甚麼肉? 明晚開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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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估中了。是鯨肉。
從沒打算吃鯨,更沒想過在本地吃到。那天到經常光顧的食店午飯,突然心血來潮,請老師傅給我準備一些特別的食物。端上桌的就是這一碟半紅半白,怪模怪樣的肉。一問之下,才知道是鯨。
吃過一次,決定永不再吃,因為不對胃口。口感不像肉,卻像下了過量魚膠粉的喱糖切片,質感介乎韌與爽之間,夾起來,彈下彈下的,放在口中,感覺古怪之極。味道非牛非羊,卻有一陣難以形容的怪味,若非看在老師傅面上,早就吐出了。我心想:
這就是未吃過豬肉的人初嚐豬味的感覺了。
看到這裡,肯定有人要破口大罵「殘忍」。其實,吃鯨還是吃豬,還不是一樣殘忍? 只是我們慣吃豬,不慣吃鯨罷了。不對,是吃豬比吃鯨更殘忍,因為豬由出娘胎一刻已受盡人類折磨,至少鯨魚在大海自由自在地游過。
愷一
熱誠

喜歡與充滿熱誠的人為伴。
有些人對生活,對工作,對飲食,對生命中任何事都懷著一腔熱誠,這些人最可愛。
我喜歡遇到有心的老師,有信念的政客,對食有堅持的廚子,對文字執著的作家。看著這些人,你知道他們都享受生命。你也會發覺,原來熱誠是會傳染的。
相反,有些人只為飽肚而吃飯,為考試而讀書,為利益交朋友,為找個伴拍拖;這些人毫不尊重自己短得可憐的生命。他們活著不知為甚麼。
愷一
世上最佳零食(一):鏞記燒鵝頸

世上最佳的零食,是鏞記的燒鵝頸。一條只十多元,買兩三條,叫師傅斬成八九件,載滿一盒。拿到家中,滿室鵝香,也不用顧儀態,落手就吃:咬焦香的鵝皮,吮鮮美的鵝汁,食到汁流滿手,大呼過癮。
別忘了盒中那幾片鵝頭,其中小小的鵝腦,是天下美味。鵝腦有一種難以形容的甘香,為法國人鍾愛的鵝肝所無。放在口中,以舌尖輕抵,鵝腦隨即溶化,甘香隨著從鼻子所呼的一口氣釋出,這才算嚐過珍味。可惜懂得欣賞此物的人不多,唉,知音難求。
盒中剩下的鵝油,更可用來伴飯伴麵,好食過山珍海味,不信買盒試試。
愷一
誰說男人不嗜甜?

我就嗜甜如命。
當然,男人愛甜的程度,總不及女人。至少男人不會露出女人吃到心愛甜點時 almost orgasmic 的表情。
早兩天跟摯友飯後無聊,「不如吃甜品囉!」一行三人走到中環這家會所餐廳吃甜點。點了這個「乜都有」的甜品拼盤。看到兩層的甜品架上桌,誰不興奮莫名? 對了,吃甜品,享受的就是這一刻。
上層是一大片伴以熱情果醬的蛋白甜餅,下層由近至遠有香橙梳乎里,黑巧克力霧絲,芒果雪葩,巧克力餅,薑味雪糕,檸檬焗餅,和自家製的 mocha 雪糕。
博得好友一笑。味道如何? 已不重要。
愷一
最愛蔥吞拿魚蓉飯

最愛吃蔥吞拿魚蓉飯。
粉紅鮮嫩的魚肉舖滿飯碗,撒一把蔥花,拈一撮山葵,即成。
魚肉油脂充足,加少許醬油輕拌,每顆飯粒都被魚油,和魚肉,和蔥花包圍著,閃閃發亮。隨匙羹入口,舌頭感受到鮮魚獨有的香味,口腔充滿著油脂帶來那難以形容的滿足感;輕嚼,飯粒咽韌有勁,蔥花爽甜清新,那是仙人的食物。
魚蓉是怎樣造的? 不是剁碎了事。
有次到某壽司店午飯,差不多關門小休了,師傅拿出幾大片肥美的吞拿魚中腩,放在砧板上,用刀刮呀刮的。我和朋友都感到奇怪,刮甚麼? 挨近一看,原來師傅把魚肉中最肥美的部份刮出,較粗糙的筋肉都扔掉。一大片魚肉,只刮出少量魚蓉;帶光澤,呈粉紅,那是最鮮嫩的部份。灑上蔥花,就製成蔥魚蓉飯,晚飯時候奉客。
難怪這間店的吞拿魚蓉飯要預訂!
隔天再到該店,就點了這個魚蓉飯,果然驚為天人。
愷一
大家好!

終於有個個人網誌了。
《英文由F字學起》是我的教學網誌,話題當然圍繞英文的教與學;至於我個人的事,我的想法,一向都很少寫,所以很多同學和網友雖然看我的blog日子很久,仍不認識真正的我。
在這裡,我將不談英文,不論教學;我會把生活的趣事,無聊的念頭,都寫上來。
愷一
旅館東主哥頓

我們在蘇格蘭西北岸邊的小鎮 Stromeferry 住了兩晚,認識了旅館東主哥頓。
蘇格蘭北部是著名的「高地」,以懾人的風光山水聞名。哥頓在這裡住了數十年,熱愛遊歷的他足跡已踏遍整個蘇格蘭,對一草一木瞭如指掌。在飯廳的地圖前,他告訴我哪兒有河川瀑布,哪兒有懸涯峽谷,哪兒適合行山,哪裡可以釣魚,如數家珍。
晚上和他閒談起來。來到蘇格蘭,總免不了和當地人談起一套電影:米路吉遜自導自演的 Braveheart。它講述蘇格蘭民族英雄威廉華萊士帶領族人對抗英格蘭,最後遭英皇以極刑處死分屍的歷史悲劇。華萊士,有點像我們中國的岳飛,袁崇煥這一類大人物吧。
「你喜歡這套電影嗎? 」我問哥頓。
「當然,拍得很好。」年輕時周遊列國的他,和外地人接觸多了,說話時沒有濃厚的蘇格蘭音。
「這套電影,當年我也有份拍呢。我是華萊士手下的其中一個小兵。」
想不到這位旅館東主,還是位業餘「茄呢啡」呢!
他立刻打斷了我的念頭:「別小覷這小角式,雖然沒有對白,我可有幾個打鬥的近鏡呢!」他自豪地說。除此以外,他還做過不少電影的幕後工作,像替記錄片的搜集資料等。這些年來在電影圈打滾,認識了不少人,再加上他對蘇格蘭風景的熟悉,造就了他的另一番事業:場景顧問。
場景顧問,就是替電影和廣告界人士尋找適當拍攝場景的工作。每星期他接到柯打,就和手下四出尋找適合的景點,再向客戶提出建議。
這是世上最好的工作。
「基本上旅遊就是我的工作。好像上星期,廣告公司要我踏遍西岸海邊,協助他們取景。我帶了相機,食物,魚竿,營帳,就開車出發。遇到漂亮的海灘就停下拍幾張照片,天黑了就紮營睡覺,好不自在。」
世上還有更好的工作嗎? 談著談著,旁晚寧靜的海上忽然傳來小艇嗒嗒的馬達聲。聲音越來越近,哥頓走到屋外,八卦的我當然跟著出去。
原來是他鄰居查里剛從海上捉魚回來。剛上岸的他手上一大桶手臂般大小的鮮魚,約有五六十條。每條都肥肥的,銀色的魚身上有著粗幼不一的黑斑。
「那是甚麼魚?」我問。
「是鯖魚。」查里告訴我。
「怎麼可以捉得這麼多?」
「你知道甚麼是 feeding frenzy 嗎?」
從小就愛看動物紀錄片的我當然知道。那就是某地方突然出現大量食物,一時間引來無數的獵食者。
「那就是了。現在鯖魚當造,只要適當時候出海,看準機會,一撒網,就是幾十條。我一個人可吃不了這麼多,正準備分給鄰居們,你也要些吧!」
「謝了,要了我也不會煮。」
哥頓當然不客氣,回屋內取幾個膠袋,就拿了三四條。
「你們常常都這樣出海的嗎?」
「是呀。看到對面嗎?」查里手指著對岸的海灣說。
「那兒的元貝最是肥美。」
哥頓點頭稱是。
查里手指指另一邊又說:「那邊大蝦最多。」
「我們這邊呢?」
「青口。」
「真的嗎?」 我興奮之情溢於言表。蘇格蘭本土出產的青口鮮嫩肥美,簡單的用白酒煮,叫人一試難忘。這美味幾天前在愛丁堡就嚐過了。
「不過要到潮退才會見到。」
真可惜。
回到屋內,哥頓走進廚房,不久就響起煎食物的茲茲聲。我心想,這次有口福了。
果然,哥頓在弄剛捕來的鯖魚。
「現在的鯖魚油份最多,也最美味。這樣新鮮的魚,用最簡單的方法烹調就好了。」他跟我說。
只見他切幾片牛油下鑊,撒兩撒鹽巴,再沒有任何調味。煎好了上碟。他用刀叉扒開剛熟的魚身,只見水氣從細嫩的魚肉飄出,一嗅,那是世上最鮮的味道。哥頓取出蘇格蘭獨有的燕麥餅,讓我們伴吃剛起出的魚肉。燕麥餅是厚厚的,入口即碎而口感粗幼不一,並帶有濃厚的麥香。粗糙的麥餅伴以鮮嫩的魚肉,味道竟是出奇的相配。
我們打著桌球,邊吃魚,邊喝蘋果酒,很快就到深夜。
愷一
星空下的狂妄

今晚無雲,天上億萬星星,一仰頭,就在眼前。忽想起多年前看過的一本小說 - 《蘇菲的世界》。少女蘇菲對世界充滿好奇。有天遇到一個知識淵博的哲學家,成為他的門生,每天跟他上一堂哲學課。由古希臘的哲學起源,中世紀的耶教思想,到科學理性的崛起,一直談到廿一世紀。
一晚老師帶蘇菲出外,兩人抬頭望著天空的星星。老師忽然問:
「知道宇宙有多大嗎?」
課堂就這樣開始。太陽系有九顆*繞著太陽轉的行星,地球是其一。最遠的冥王星,離地球五光時,即光在五小時內走的路 (光分,光時,光年等是長度,非時間單位)。那是多遠? 光能於短短一秒圍繞地球八周;但從冥王星射到地球,卻需五小時!可見太陽系有多大。然而,在澔瀚的宇宙中,太陽只是一顆微不足道的小星。我們身處的銀河系,就有千億顆相同分量的恒星。
最近我們的恒星是柏赫來,它在五光年外。換句話說,我們現在看到的柏赫來,其實是它五年前的影像。說到這裡,老師告訴蘇菲:「假如柏克來星上有生物正用望遠鏡偷看我們,它看到的並非現在的你,而是五年前那個還在快樂地盪韆鞦的小女孩!」
整個銀河系闊九萬光年。我們用望遠鏡看五萬光年以外的星星,就是回看五萬年前的歷史。更要教人暈眩的是,宇宙間竟還有無數個銀河系!
每次認真地看晚空,都會想起書中這一節。
面對這澔翰廣闊的宇宙,我們不得不承認自己的渺小。羅素說過一句最冷酷無情卻最真實的話:「我們只是一顆微不足道的小行星上的寄生物」 (tiny parasites of an insignificant planet)。認真想想,就會知道宇宙非為我們存在,更不會關心我們的喜樂和苦難。那些以為世界圍著人類運轉,以為我們的存在對整個宇宙有甚麼重要意義的人,是被自己的天真和自大蒙騙了。有些人甚至妄想創造宇宙萬物的是個有人類思想,人類情感,會高興,會動怒,甚至會妒忌,報復,有著一切人類特質的神。還有甚麼比這想法更自以為是呢?
我們這樣想,全因我們是人,只懂從人的角度看世界。假如有隻懂得思想的蒼蠅,牠定會認為創造萬物的是隻超級蒼蠅神,有著所有完美化的蒼蠅特質(有大翅膀,大複眼,超愛糞便等等)。若這套蒼蠅神學也有天堂的概念,這天堂肯定和我們所想不同。那兒將沒有我們慈愛的天父,沒有人類認知的快樂和愛,沒有七十二個排隊等著和你上床的處女;相反,那將會是個臭氣昏天,腐屍糞便堆積如山的鬼地方。當然,那是蒼蠅的極樂世界。假若我們有幸和這隻蒼蠅哲學家辯論,會對他說甚麼? 我們會說:「只因為你是蒼蠅,才會抱著這個以蒼蠅為中心的宇宙觀。收起你的自大,張開眼精看看這個世界吧。」
我們又怎樣? 找個無雲的晚上,抬頭望望天,感受一下宇宙的澔翰和人類的渺小。總有天會恍然大悟,明白我們一直以來是多麼無知和自大。
愷一
註:冥王星被除去行星之名後,現在我們說太陽系有八顆行星。
為甚麼男人比女人多情?

男人比女人多情,是不爭的事實。
為甚麼男人隨時隨地可幹世上所有樣靚身材正的女人;而女人則須"感情基礎"才肯考慮上床?
看似千古難題,但生物學家道金斯在 The Selfish Gene 《自私的基因》一書給我們最簡單的答案:因為卵子比精子大。
人類和所有生物都是為複製遺傳因子而存在的機器。從基因的角度看,我們生存的唯一目的是繁衍後代,把基因留傳下去。我們身體各部份,腦袋,以至擇偶的取向都為實現這個目標而進化出來。人是有性繁殖的生物,後代的基因父母各佔一半。所以我們會選最好的配偶,為下一代提供最有優勢的基因 (身體好,智力高,能吸引異性等等),使自己的基因得以留傳下去。所以擇偶其實是個選購基因的過程。
男女生殖模式不同,因而進化出不同的擇偶和性交策略。男人是天生的剝削者。精子價賤,每天在他們胯下誕生的精子數以百萬計,而且它們毫無營養價值,唯一功用是傳送遺傳因子。相反,女人的卵子比精子大和貴重得多。女人一生只產約四百顆卵子,而顆顆營養充足,能為胚胎提供所需養份。所以女人可說天生被男人剝削。而且女人跟男人上床,除了付出寶貴的卵子,還有整整十個月的懷孕期。從基因的角度看,這代價可就大了,因為這代表女人將喪失十個月內繁衍後代的機會。相反,男人性交的代價是甚麼? 只是一篤賤價的精子。
所以女人不能「搞錯」。跟不負責任或懷著不良基因的男人上床代價實在太大。不良基因影響下一代生存和生育能力;而不負責任的男人很可能會拋妻棄子,子女生存機會同樣緲亡。所以女人擇偶條件比男人嚴格:除了良好基因外,男人還要證明願意留在女人身邊,保護和照顧子女。相反,從基因的角度看,男人的性伴越多越好,反正精子價賤,懷胎的又不是自己。為了應付精明女人,男人又進化成天生的說謊高手,要把女人騙上床。
男女關係錯綜複雜,一切根源來自基本的生物學,化學和物理。這是道金斯帶給我們唯物的世界觀。這只是書中一節,其他章節還解釋了父母對子女無條件的愛,人們的惻隱之心,朋友間的互助,報復和原諒的心態等等。
這是一本完全改變了我世界觀的書:原來世上的一切,我們對理想的最求,對愛的渴望,對美食的嚮往,最終原來和蘋果墮地,水向下流一樣,都只是簡單無情的物理。
希望大家都能一讀《自私的基因》,嘗試從另一角度看世界。
愷一
酒吧教室

昨晚跟以前的學生到維園打波,一打就打到十點幾。星期六晚,不如去喝杯吧,就走到銅鑼灣那間滿地花生殼的酒吧。我這個剛好十九歲的前學生,是個籃球員,常常教我打波。他身材高大,我六呎高,他還比我高半吋。但這個大個子,思想行為上,還像個小朋友。
兩杯 London Pride 喝到一半,大家運動過後都有點餓,不如點些吃的吧,但沒有餐牌。正想叫人拿一份來時,我靈機一動,對小朋友說:「你來!」。原來店內侍應酒保都不是中國人面孔,自然要用英文跟他們說話。
小朋友望望身邊啡色皮膚的侍應,又望望我,遲疑兩秒,然後說:
「不要吧,我淆底(廣東俗語,膽怯之意)。」這個小朋友,除了學校的英文課,從來未試過在現實生活中說英文。
「淆甚麼? 學了十多年英文,難道叫個餐牌也不會?」
小朋友一想也是。我接著問他:「我想要個餐牌,英文怎樣說?」
「Can I have the food menu?」
「可以,不過可再大聲一點,咬字再清楚一點。因為英文不是我們的母語,以它溝通時咬字清晰準確最為重要。還有,可在句尾加上 please 一字,聽起來會更有禮貌。」我示範了一次。
「為甚麼你說的聽著就是不同?」
「那是語調節奏的問題。說英文時要留意表達的重點,要用語調突顯句中重要字眼。我問你,句中最重要的是哪個字?」
「Can?」
「這樣說吧,你說這句話的目的是甚麼? 哪個字沒了不行?」
「Food menu!」
「對了。所以句子重點要放在 food menu 二字之上,前面的 can I have the 可以輕輕帶過,說到 food menu 時要讀慢一點,咬字準確一點,語調由 menu 一字下降。Please 字並不重要,可從低音讀起,再微微上升。」我又試範了一次。這次他明白了,還學得似模似樣。
「就是這樣!」
他一臉躍躍欲試的表情,眼神閃爍著年青人學習新事物的興奮。剛好侍應走過,小朋友二話不說,一句 excuse me 引起侍應注意,然後字正腔圓的說:「Can I have the food menu, please?」面帶微笑,信心十足。
侍應點一點頭,就去拿餐牌,卻不知道原來這一句,是小朋友現實生活中的第一句英文。
我們拿起酒杯相碰,一飲而盡。
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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