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感受

 

 

 

近兩個月來,老是覺得做事很不順利,笑容少了,耐性消失了,美好的心情都不知跑到哪裡去了。

 

最可怕的是,我隱隱明白到,這不是「黑仔」那麼簡單。

 

或許,這才是現實。

 

 記得自小認識的朋友總愛說,這些年來,我好像一點也沒變過,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自得其樂。 

然而,人是不得不長大的吧?

 

從小到大,我都很幸運,身邊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保護我的家人、關心我的朋友、疼錫我的另一半。即使出來工作,都給我遇上明白事理的上司、樂於助人的同事。

 

所以,我一直相信,世界本應該是這樣的。

 

以前朋友跟我說不喜歡念書、又或是討厭工作,我不大能夠理解,因為於我來說,無論上學或上班,都是充滿歡樂的事情。當然也有苦惱的時候,但一定是快樂好玩的時間佔了大半。

 

如果十顆星代表最快樂的話,我猜過去廿多年來,我的快樂指數平均也有八至九顆星吧。

 

可是,現在的世界,好像變得有點不一樣了。

 

我到底遺失了多少顆快樂星星?

 

原來,有人可以毫無理由地不喜歡你(即使多努力討好對方亦是枉然),亦有人可以為一己私欲出賣你(要完全沒必要的!!!)。而表面上很照顧你的人,又不一定真心想你好。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比我想像中的複雜得多。也許,我沒有別人所擁有的經歷,對於某些行為,只能了解,不能認同。正因如此,感覺特別痛苦。

 

但願隨著時間過去,我會慢慢接受這一切,熟習所謂「成人世界」的遊戲規則。

 

我老早就是個成人了,不是嗎?我一定能夠適應的……應該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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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隻綿羊、兩隻綿羊、三隻綿羊…….數著數著,天亮了,又是時候起床上班去……

 

我以機械人的姿態刷牙洗臉、更衣出門,如常跳上巴士、趕回辦公室,動作俐落地開啟電腦、翻開文件……然而,我的腦袋其實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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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很久沒這樣失眠了!過去十多天,差不多隔天便睡不著,最誇張的一次是完全沒睡過就起床上班,簡直要了我的命!要知道我平日雖然晚睡,但卻是個超級貪睡的人,睡得不好就會整天呆呆滯滯、渾渾沌沌,做甚麼也提不起勁。

 

不過最痛苦的,莫過於在床上輾轉反側、累得要死卻依然不能入睡的那段時間!若然是一、兩小時還好,很多時卻是三、四小時也如此,甚至是整個晚上!天呀!漫漫長夜,應該怎樣打發才好?以前曾經有一項絕招,就是盡量想一些傷心的事,讓自己盡情哭出來,哭得累了,自然會在淚眼中睡著。可是最近連這絕招也不管用了!我還可以怎麼辦?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有幾天情況好轉了,以為睡魔終於回到我身邊,誰知隔了一個周末,又再故態復萌。對呀,周末我睡得很好,周日晚的情況則最惡劣,很明顯是患了上班恐懼症/不願上班症吧……全港到底有多少人患有這種「病」?

 

各位親受的朋友,你們有甚麼對付失眠的法寶呢?最好是天然又不會有副作用的啦……而且要效力持久的……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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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一日,是我工作上的一個新階段,還要面對一些兩難問題, 心情緊張又鬱悶,於是下班後跟朋友去吃和牛, 希望以美食填滿內心的空洞。可是,這竟然是一個十分錯誤的決定… …

 

來到朋友介紹、位於銅鑼灣渣甸中心的伊呂波,環境不錯, 心情稍為放鬆。我們點了和牛拼盤、清酒煮蜆和雜菇拼盤, 發現和牛的味道很鮮美,所以又再追加一客和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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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問題出現了。大概吃了一小時左右,我開始有點反胃, 胸口悶悶的,頭更有點暈。我以為是清酒煮蜆中的清酒作崇(我一向 不大能喝酒),只好暫停進食,不斷喝茶解酒。 

朋友初時還在安慰我,誰料不到十分鐘,她也感到不妥, 衝進洗手間嘔了起來。我知道是食物出事了, 於是也跟著到洗手間一起嘔……天呀!已經忘了吐出多少食物, 只知連腿也軟了,食道給胃酸灼得很痛。 

本想即場跟職員理論,朋友卻認為看醫生比較要緊, 於是匆匆結帳離開(愈想愈不忿,一來只吃了一半, 二來食物有問題,怎麼還要我們付那六百多元?????)。 雖然醫務所只有兩街之隔,我在中途仍然不斷吐, 抵達醫務所又繼續吐……醫生即時診斷出是食物中毒, 最大嫌疑是清酒煮蜆中的蜆(不是酒喇…-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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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我整晚都在嘔吐中度過……就連醫生開藥給我服下後, 不消五分鐘就連食物一同再吐(其實醫生早就料到, 所以一開始就建議我打針,但我當然不依啦)……沒辦法, 最終只得接受醫生建議打止嘔針了事…… emotion

~~我最怕打針了,這一針好難捱呀(第二天還要請半天sick leave, 激死我)!最慘是事後打電話到伊呂波, 想提醒他們食物可能出了問題(朋友的態度十分良好,絕不像投訴) ,對方卻懶得理會!!!可惜我們太後知後覺, 對方早就毀滅了證據,我們也沒他的奈何。 

事隔近一個星期,我的胃依然沒有全然好過來,很多東西都不能吃。 伊呂波,我恨死你(依然在一片怒火中)!!! e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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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一見鍾情嗎?

小時候一直以為,所有美好的愛情,都是從第一眼開始。Love at first sight,是最直接的情感觸動,即使對方面目模糊,我們卻由衷地(也是盲目地)相信,他就是命定的另一半。

跟他第一次見面,雙方四目交投,心裡有如小能亂撞、以駭人的速度亂跳。也許,他有一雙深邃的眼睛,令人整個靈魂被吸進去;也許,他有一抹溫柔的微笑,給人帶來流遍全身的暖意;也許,他有一個壯闊的胸懷,教人很想不顧一切地一頭栽進去。

可是,人長大了,我們漸漸發現,能在短時間內觸動心靈的對象,變得愈來愈少;而憑一個眼神迸發的戀火,沒有多少能永恆地燃燒。一旦兩個人走近彼此、經過真正的相處和了解,反而未必可以好好相愛,期望與現實之間的落差,扼殺了夢想中的童話。

失望了幾回,發覺曾被嗤之以鼻的日久生情,原來穩陣可靠得多,至少對對方的人物性格、歷史背景有一定的掌握,錯摸的機會大大減少,有時甚至可以準確地推敲故事的未來發展。當然,很多人(特別是年輕一輩)認為,相隔這麼久才產生的感覺,及不上一見傾心的浪漫,但這無減它的幸福指數──要知道不少白頭到老、相親相愛的情人,都不是第一眼就互相戀上的。

其實,一見鍾情也好,日久生情也罷,我都很樂意,唯一不希望發生的,是最後一瞥的愛情。Love at last sight,是天下間最殘忍的事情。總要在跟對方告別的一刻,才察覺他就是尋覓已久的the one,而我們卻無法把他留在身邊。


這個他,可能是平常給你指指點點的「阿四」,可能是你永遠忽略卻總在身旁的守護天使,也可能是傾聽你說心事至天亮的知己。他們不會令你怦然心動、手心冒汗、臉紅耳熱,但和他一起,感覺總是如沐春風,舒適愜意,讓我們不用矯飾地做回自己。 

 


Love at first sight的大多是激情,成就了我們對轟烈愛情的憧憬,嘗試愛得不能自拔的滋味。Love at last sight卻是淡然的,在日常生活中沉澱,直至快將失去、甚至是已經失去的瞬間,才看清楚那就是了無痕跡的愛,縱然遺憾,卻最淒美。 

原文刊於百本雜誌

 
這個星期忙得不得了,上班的時間在工作,下班後的時間也在工作,睡覺的時間繼續工作……都怪自己之前太懶,最近的運氣又太糟,合起來就加倍慘烈,唉~
 
這段時間,每天埋首在大堆文件當中,雙手不斷生產文字(是寫小說還好,正職的文字內容悶得要死),同時要應付大量電話和煩人的行政工作,真的有那麼一刻,想不顧一切關掉電腦、扔掉電話,到旅行社買一張單程機票(對,是單程,這樣才夠有型呀!),瀟灑地流浪去!
 
想到這裡,腦海響起了孫燕姿的舊曲《逃亡》。
 
踩著月光 打開車窗 離開這城市 想找個解放 
一路開往 最高那一座山 孤單的想像 寂寞的逃亡 
  
我想是偶爾難免沮喪 想離開 想躲起來 
心裡的期待 總是填不滿 
我看著山下千萬的窗 誰不曾感到失望 
就算會徬徨 也還要去闖 
  
關於未來 只有自己明白 不想讓心情 被現實打敗 
一路開往 最高那一座山 孤單的想像 寂寞的逃亡 
  
我站在靠近天的頂端 張開手全都釋放 
用月光取暖 給自己力量 
才發現關於夢的答案 一直在自己手上 
只有自己能 讓自己發光 
 
我想,我們每一個人,體內都隱藏著隨時要逃走的本質吧?逃離繁囂的都市,逃離沉悶的工作、逃離虛偽的社交、逃離家人的期望、逃離愛情的煩惱、逃離……即使生活明明過得很好,很快樂,仍是久不久有衝動離開安穩的comfort zone,重新開始另一種人生。
 
然而,到底有多少人,可以真真正正地踏出逃亡的第一步?
 
像我,不也是在嘴裡/文字間發牢騷,在腦袋幻想流浪的畫面,然後繼續安坐辦公室,以機械運作的形式生產文字/報告/計劃書嗎?
 
所以嘛,逃亡的自由、出走的快感,還是留給我筆下的主角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