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說,個個男人都鹹濕。

我對鹹濕有另一個理解。

有性慾,是生理現象,

不能算是有罪。

但因為有性慾,

而做錯了事,那就算罪了。

等如說,你肚餓,

不是罪,但為著肚餓,

做非法的事,才是罪。

我鹹濕不是指我有情慾而言,

而是我做了另一些事。

我在這裏真誠的作一次悔過。

我挺鹹濕的,

這是我最大的缺點,

說誡話誡的,

十幾年都未誡到。

有些人安慰說,

你都係對異性好奇啫。

對不起,我不想自欺欺人,

我已經不是那個

「對異性好奇」的年紀了。

我情願誠心求神願甯。

今日書中講到,

要謹守耶和華的誡命。

但有一個危機,

就是會變成律法主義。

那麼我們追求的,

應該是慕道而行道。

用佛教舉個例,

不吃葷是一個律例。

但如果是出自慈悲心,

不忍吃眾生之肉,

這就不是戒律,而是自在。

「我即是佛,佛即是我。

我不是佛,佛不是我。

非我非佛,亦我亦佛。」

常常聽到有人說:

「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

這就不叫做順服了。

如果守與不守,

是隨你率性而為,

即是你以自己為標準。

我深信上帝會為我開路,

我已選上那窄門。

魔鬼也是等耶穌肚餓,

才試探祂,叫祂變石頭為麵句。

耶穌卻沒有因為肚餓,

就行出「非常」之事。

這個洪拳師父,

說起他入門的經過。

老師父收生很嚴,

不是你給錢,他就教你。

洪拳師父拜師時,

就叫他和一個小徒弟對打。

你硬食我一拳,我又硬食你一拳……

唔知過了多少拳,

小徒弟認輸放棄了。

這時洪拳師父才得入門。

現在很少人這麼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