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發表於: 十一月 2008, 09

榮格小時候上教會,

看到天花板上,

繪畫了一個很巨大的上帝,

上帝坐在寶座上。

但不知道為甚麼,

榮格每次見到這個畫出來的上帝,

就有一個幻想。

就是寶座上的上帝大解,

把糞便拉到眾人的頭上。

他自己覺得很有趣,

是甚麼導致自己有這種想法?

他提出了「深層潛意識」,

即潛意識之下,還有更隱蔽的心理活動。

他認為自己的「深層潛意識」裏,

其實對基督教十分反感。

大概是自小就被迫上教會吧。

榮格是很著名的心理學家,

他是第一個提出

「深層潛意識」的人。

他自小在基督教家庭長大,

但他更嚮往東方的哲理,

諸如佛教、印度教等。

基督教的思想裏,

人要脫離世界,必需與神合一。

但東方思想很不同。

佛教、印度教都認為,

透過修行,人可以靠自己努力,

脫離這個危險、污穢的世界。

至於紫色孤狼本人,

不相信人可以靠自己解脫。

人,只是泥塵而已。

罪也不是人的一部份,

靈、魂、體才是人的素材。

體,即是身體,不必多言;

魂,即是人的思想、意志、情緒;

靈,予人自主的能力,並與神溝通。

靈是其他動物沒有的,

神造人時吹一口氣,就是靈,

吹進人的鼻孔裏。

所以你從不會讀到,

有甚麼動物會悖逆神,

因為牠們不會自主。

人如何面對罪,

與他的靈性強弱有關。

要靈性強的定義,

就是與神有良好的關係。

佛即如來,如來即是「如其本來」。

那麼有人說:

「我本來就喜歡犯罪,我已經成佛。」

錯之甚矣,還說成佛?

「無明」驅使人犯罪,

但「無明」是人體的渣滓。

人的本來是甚麼?

佛說:「人人皆有佛性,

眾生皆可以成佛。」

原來人的本來,是「佛性」。

順從佛性、清潔自己,

那就與成佛不遠了。

聖經又如何說法,且看下一頁。

人犯罪,是沒法子解釋的。

佛教稱之為「無明」。

「無明」的意思,是

「無法明白的」。

有一種無法明白的東西,

讓我們犯罪、煩惱。

有「無明」,所以有「老死」。

人要歡喜自在,就如心經所說: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

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有道是「斬毒龍,返空明」,

可嘆現今世代,

想斬毒龍的已經很少了。

人想要犯罪,是不能解釋的,

聖經稱之為「原罪」,

即是說,始祖阿當犯罪,

致令人有犯罪的傾向。

阿當未吃分辨善惡樹的果子,

是無罪的,因為他根本不知,

罪是甚麼?

但當他吃了禁果,

他就發現,自己原來赤身祼體,

就感到了羞恥。

人越聰明,就越會犯罪。

你看希特拉,他是多麼聰明,

大條道理的清洗猶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