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目發表於 十一月 19th, 2008 ( 08:10:31 ) | 並發表到 紫薇塵的散文.
我們是上帝造的房屋,
是上帝耕的田地,
我們信主,原是上帝作的工。
又說上帝與我們同工,
那麼即是說,傳福音就是我們要作的工了。
我寄身的「宣道會」,
就是一個主張傳福音的宗派。
人生在世,有甚麼事有意義?
有甚麼事不多餘?
又有甚麼事最重要?
其實除了傳福音,
在地上實在沒有甚麼事可作。
為名嗎?為利嗎?最後你得到些甚麼?
聲色犬馬、酒色財氣,
這些就是你想要的皈依?
愛麗絲 [遊客] 發表於: Nov 19th, 2008, 23:59
bgboxing@hotmail.com [會員] 發表於: Nov 20th, 2008,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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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麗絲 [遊客] 發表於: Nov 19th, 2008, 23:59
你說得一點也沒錯,除了傳福音,在地上實在沒有甚麼事可作,因為傳福音是主耶穌向我們頒發的大使命。奈何我的心很“野”,對傳福音不大積極,遠遠比不上你。
bgboxing@hotmail.com [會員] 發表於: Nov 20th, 2008, 07:45
地上不是我們的歸宿,
我只是寄居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