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就是一部電影,或是文學作品。這是命。這真的是命。我早慧我敏感,我比任何同齡人更早慧更敏感,但我知道這是我的命,我要經歷這樣的事,沒有所謂,以前我遲鈍現在我敏感,我終要成為敏感的人。人家對著我哭或笑我都知道是為了甚麼,我敏感。敏感的人最痛苦。但我不像以前一樣大吵大鬧了,我要清楚我自己,我接受一切,我的自戀多愁早慧敏感,這是我的,屬於我的,我所引以自豪的。......接受了一切,就真真正正地知道,沒有任何經歷是多餘的。」
------節錄自朋友I<沒有任何經歷是多餘的>
朋友I受創,但她這次很堅強,她學會接受這是她的命數,知道這些命運是她人生中不多餘的經歷,這些經歷會令她成長。也許以後,她會和現在不一樣,她多愁喜感但會堅強,她敏感但會接受別人的乖離。人,終歸要成長的,對不?
今日的命運成就明日的人生。萬事萬物皆有定數,所有事都有前因後果。
命運是這樣奇妙的了。
朋友I說得對,敏感的人最痛苦。觸覺太敏銳其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想要裝不知、裝糊塗,但心底卻清楚知道事實的真相。但願自己是一個永遠天真的人。
整天都叫自己不要這麼多疑,說服自己事情並不是這樣。以自欺欺人的方法來掩蓋那張一早就看穿的醜惡的內心,這是很悲哀的事。
敏感的人其實最會逃避、撒謊、忽視、自我安慰。他們是最好演技的演員。把所知的事情掩飾得妥妥貼貼,把自己的情感想法隱藏,用一張與真實的自己完全相反的嘴臉示人,敏感的人大多有這種本事。和敏銳的觸角一樣與生俱來。
被看穿的人還以為自己做得很好,自己也不禁冷笑。
敏感的人還具有先知的能力,他們比別人更早熟,看清楚了所有的人自然就會知道事態的發展動向。敏感的人很早就了解到人醜惡的個性,他們知道對方在想甚麼。其實看穿人家的感覺一點也不好受,尤其是有關自己的事。
不知道就好了,看不穿就好了,真相是這樣的不堪。
自五月考完文學科後開始,我一直都沒有停止過找暑期工做。很不幸地,我成了米蟲。
那是很難受的事。
看見身邊的同學朋友全都有工作,有錢賺,去旅行,買衣服,那一刻,我想哭。
不是沒有盡力找,但是,箇中的因由也許真的是不足為外人道。本來都還興致勃勃、滿懷希望,但一次又一次的希望卻換來無窮無盡的失望。在沒有收入不敢有支出的情況下,我完全不敢外出。所謂「無事出街小破財」,人家約我可免則免,用錢計過度過,希望可以用最少的錢做最多的事買最多的東西。但慢慢的,錢也會用得七七八八,但又怎麼好意思「攤大手板」問父母拿錢呢?加上外婆從內地來港,錢花多了,家裡的錢只僅僅夠開支,不可能有多餘的錢給我。於是乎,唯一之計就是盡量少外出,找工作的機會就這樣沒了。沒錢去見工,沒錢去上工,沒錢去吃飯。
可是不明就裡的父母又會罵不找工做只會問拿錢,我苦!一雙球鞋和一雙涼鞋竟然同時爛了,沒辦法,這是一定要買的,然後,我用五十塊買了一雙斷碼「籮底」鞋。我僅餘的一百塊沒了一半。
唉,我也不想嘆氣,但現在我這樣的境況除了嘆氣也沒有甚麼其他的話語可以去形容。這是我有生以來最低的谷底。
上天其實真的很不公平也很苛待我,為甚麼人家找工作這麼容易?為甚麼人家想做甚麼就有甚麼做?為甚麼我沒辦法去旅行?為甚麼我沒辦法買漂亮的衣服?為甚麼我要在這裡怨天怨地?
本來一開始有一份補習的工作,四十五元一小時,很優渥的待遇。我不冀望甚麼,我其實二十塊都肯去做,我不介意那裡偏僻,不介意那裡的環境不好,不介意要同時做打掃的工作,只要不悶有錢賺,我甚麼都不介意。可是,我卻在做了兩天之後被「炒」。也許是因為我只是個中五的學生,但我感覺到更多的是因為我胖,我不是美女,我沒有好身材沒有好樣貌。
「福無重至,禍不單行」,欲速不達,心急找工的結果是我被人家騙了五百元。
最近書展嘛,有些參展商會請人的,本來有一家我心儀的書商請人,不過時不予我,到我知道她請人的時候已經太遲,原來一個在那裡做的同學有發過訊息出去,不過我沒有收到。
我覺得我已經沒有辦法再活下去了。
我沒有特別的技能,又沒有美貌,一去見工立馬因為我的身形而把我除掉。我粗枝大葉、笨手笨腳、反應遲鈍、對數字不敏感、外貌又不討好,成績又不是很出眾,我「兩頭唔到岸」。我以為,我除了死,應該沒有別的路可走了。
相信我,如果放榜以後我升不回原校,第二天的報紙應該會有我的消息。
別跟我說「希望在明天」,明天就會知道,到底還有沒有希望。
千里馬只是一個傳說,世界上是沒有伯樂的,而且千里馬永遠都遇不上伯樂,牠只會遇到很多個懸崖,走不盡的路,而且是死路。千里馬絕望地發現,沒有伯樂的同時,自己也不是傳說中的汗血寶馬而是一匹騾仔。
我在這裡訴苦的目的沒甚麼,只希望有個好心人有工作可以介紹我。
我是這麼現實的了。沒辦法。
總覺得有好多的想法想記錄在這裡,但卻無能為力。
我是不是,人家說的「江郎才盡」?不過嚴格點來說,我不可能是江郎,又何來甚麼「才」可以盡呢?
那是美化自己懶惰的一個藉口吧。
我很變態的,一直都很希望自己可以有一個精神病。首選的是分裂症,不管是人格分裂還是精神分裂(其實這兩個是不是同一種病?),只要是分裂的就足夠讓我滿足。這種希望或是假裝自己有精神病的行為是不是已經是精神病的一種病徵?我只知道我有這個想法應該是很病態,或者我其實真是有病的。
我為甚麼這麼希望自己有精神病?如果我說沒有原因會不會被人BS?(BS,普通話「鄙視」,為現在國內流行的網絡用語之一。)那如果真的強要我說,那應該是亂殺人無責任,發脾氣沒關係吧(我說說而已啦)。其實我深信所謂的精神病患者,人家說的瘋子其實一點都不瘋(看太多「回魂夜」),他們的頭腦甚至比我們這些「正常人」的強不知多少倍,不過因為人類的大腦未被完全開發,所以一時之間承受不了這麼高的思維能力,導致思緒比較混亂。而且因為他們的思想異於「正常人」,所以被人家看成是異類。
大眾是不能夠接受小眾的。
沒辦法,年輕人就是渴望獨特。看得透的,其實都已經很老了是吧?
首選的是分裂症,次選的是思覺失調,最不想的是抑鬱症。我覺得我距離思覺失調其實不遠,只差一點點即可以成為患者,現在都已經常常聽到有人叫我,只差那聲音叫我去殺人或自殺。不想要抑鬱症是真的沒有原因,不想就不想,不過世事往往未能盡如人意,可能我將來真的有精神病,不過得的恰恰就是我最不想要的抑鬱症也說不定。
我為甚麼會這麼,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