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想好好的讀書。我想上大學,我想在天文台工作,我想賺錢,我想平平靜靜地度過我這生。
我想。
文學科老師說我用得太多形容描寫,而且很「滑」,文中有描述的感情好像很少,而且感覺很假。我其實不明白老師說的「滑」。我承認,這文章是很假,因為是作出來的,假是不可避免的。但我很想告訴老師,我的描寫當中是承載了許多許多情感,那是真的,雖然我沒有經歷過這些事,但我的感情是真的。我是帶著那種悔恨和自責寫出這篇文章,我是深深的知道埋在地下的那些或腐爛或化骨的遺憾,是多麼的令人心傷和悲痛。我知道。
親愛的老師,你看得出我在文章中那些隱忍的深層意思嗎?
也許是我的錯,我錯生在這個世紀、錯活在這個城市、錯看了這個教育制度。我的隱忍變得不容於世,我每一個形容都是扣分的元兇。
為甚麼?
隱忍不好嗎?
古人隱忍、今人隱忍;東方人隱忍、西方人隱忍。我隱忍。
我又不是在寫論說文,為甚麼要寫這麼明白?有些事情,說白了就不好玩。特別是情感,情感本來是隱藏在心內的,我是無處宣洩之下,才把我心中最真摰的情感以文字實體化。我傷心、我痛苦;我愉悅、我快活。我把它們寫了出來,不埋在黃土下,不是很有意義嗎?
創作應該是自由的。
我不想,我不想被一般人清楚知道我的心意,但我又很想別人明白我,我矛盾。於是我隱忍。
我相信,只要是有心的人、有意的人、有智的人、願意細味的人、能夠了解的人、喜歡思考的人,會知道我文字當中最深重的感情。他們了解,但不點破:他們認同,但會反思。於是我隱忍。
文章,是需要細閱、品味,不是作者寫些甚麼,讀者便全盤接受甚麼。於是我隱忍。
寫作,向來均是很個人的事;作者是為自己而寫,不為大眾而寫。應該是讀者主動以文章了解作者,不是作者以文章哀求讀者了解明白他。於是我隱忍。
寫作是孤傲的事。
也許說是清高,也許不是。我喜歡隱忍。
於是我用很多很多形容與描繪來掩蓋我脆弱的情感。不想讓人知,又想別人明白。來吧,你是願意的便以我的文章來了解我吧!
我是一條隱忍的毛毛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