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夢之小說
《徘徊於情與情之間》29
由 夢囈
原來真的不能「停下來」,
那麼我就只可以往下走‧
這——我只有一條路可走^^
「呀——坐太久,背都酸了!」烈炎邊伸懶腰邊高聲地說。
「呵呵、炎哥哥你太失禮了!讓百合姨見笑了呢!」小倩輕笑。
「哈哈……小烈炎一向也是這麼沒規沒矩的!亞姨早見怪不怪了!倒是怕他會嚇到小倩妳呢!」百合姨高興地取笑烈炎。
「百合姨!!!」烈炎紅著臉站起來表現自己的不滿。
「呵呵呵。沒什麼大不了啦—百合姨。炎哥哥早就在我面前把他的本性表露無遺了!」小倩壞心眼地加入取笑行列。
「哎……我不理妳們了!」烈炎賭氣地把身體背向她們。
「哎呀呀、我們家的小烈炎生氣了呢。」百合姨興奮地說。
「呵呵、百合姨,我們還是到這裡打住吧!不然炎哥哥真的生氣了便沒人帶我回家了。」小倩微笑地勸阻百合姨的「欺凌行為」。
「呿,如果這是小倩的希望,好吧!今次就饒了你吧!好好照顧小倩哦,小烈炎。」百合姨俏皮得活像個小女孩。
「呿!妳不說我也會這樣做。」烈炎背著她們不滿地碎碎唸。
「嗯?小烈炎,你說什麼?百合姨聽不到哦——」百合姨裝聾裝啞反問烈炎。
「什麼事也沒有!小倩不是說要薰衣草茶嗎?百合姨快拿出來吧!時間也差不多了!」烈炎看著漸沈的天色不安地說。
「呃!也是啦!小倩妳等阿姨一下!我給妳拿最好的薰衣草茶葉,要等我哦!」百合姨好像意會到什麼,急急忙忙地說。
「晚上了嗎?」小倩若有所思地看著天空。
作者:sea
《徘徊於情與情之間》28
由 夢囈
「呃,其實,我也不清楚那時發生什麼,當外面嘈吵喧嚷時,我連最心愛的小狗亞花都沒法拿……」
她仍然記得,牠害怕得不知跑到那裡去了,她沒法捉住到牠。
「哦!原來那頭小花是你的嗎?牠後來跑到我家噢。只可惜,被佔據期間,連人都養不活,何況是一條狗!後來……唉!不要怪我,我們把牠宰了來吃了。」
小倩從沒想過小花的結局會這樣悲慘,所以話聽到這裡,小情一嚇,手上的茶便隨即打翻。
「呀!好燙好燙……」
「對不起對不起,亞姨見識少,常常說錯話……」在旁的店員已飛快拿出乾淨的白毛巾來:「小倩把衣服弄髒……來這裡換一件乾淨的吧!」
待百合亞姨跟小倩一道進入了後巷以後,烈炎才鬆了一口氣。呼!這個阿姨真是,平時也蠻遲鈍的,怎料今次卻會料視如神:到底是她從沒有帶過女孩子來給她猜中、還是……他只憑自己想像繪出來的那張畫?
不會吧!
唉,這個先不去想……待會若再撩及這話題時,想想是去承認還是不去承認好了。
那個死藍薰……究其跟她有什麼關係呢?
若……嗯……若小情真的對我也有意思的話,我又能給人家幸福嗎?
「嗨!衣服好稱身啊,你不如到這裡來工作吧。」
烈炎在聽到百合亞姨的聲音後回過神來,猛然發覺原來百合亞姨給了她穿上自己的工作服,而花茶店的名字Lavender剛好排列在小倩微隆……呀不是,隆起的胸部上方,就像將本店的招牌穿活了。
「為什麼會拿我的……」
「難道拿亞姨的嗎?」百合笑道:「我也不知曾向你說過多少遍我的體重幾乎壓死一個美軍。」
「噢!」小倩聽後不禁要打量一下她的身型。
「傻孩子,」百合向著那愣了眼的小倩說道,「戰爭就是這樣可怕啦!有幸你的父母還有點積蓄把你帶走,然而你也知道烈炎是怎麼樣的一個人,而我也就是沒人要的那種,才留在這裡啦!」
要這樣勾起十年前的種種,小倩才依稀記得,當年薰衣草亞姨帶著烈炎來到這裡,辛勞的把烈炎一手帶大,雖然後來亞姨被男爵看上,後來還譜出一段戀曲來,然而最後因種種束縛而不能結合。
空氣忽然凝住了,他們三個雖在坐同一張桌子上,卻各有各不同的想法。
「嗚嗚……」還是百合首先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劃破了沉默:「唉,想起薰衣草,人雖生得漂亮,但命可真苦透。既找不到一戶好人家之餘,又無啦啦多了一個兒子,隨後遭人唾棄;逃到這裡再找到一戶好人家之時,她就要死了……」
「都是我不好,我本來就不應該在這裡的,不要提了!」
「唉……亞姨又說錯話……」給烈炎這樣一嚇,她馬上不敢再哭:「你媽最痛的是你啦!若當初她沒有跟人發生關係有了你的話,她一定比現在更慘。」
「死者己矣,」小倩實不想難得聚首一堂,氣氛竟因以前的事而這樣壞下去,「我們還是忘記那些傷感的吧!反正,愛我們的應不想看見我們悲哀的樣子吧!」
「嗯。」烈炎抬起了頭,眼神由衷的感激她。
作者:沛兒
《徘徊於情與情之間》27
由 夢囈
2月14日23:23
大家過得快樂嗎?
在這個充滿甜蜜、溫馨的日子裡。
在此,我祝各位——
「情人節快樂」!
送上小小的甜點:《徘徊》第27集,
希望大家會喜歡^^
「原來我真的很久沒有來過,一切都已變得不一樣……」小倩的眼睛只懂得貼在街上每個陌生的地方,細心的觀察著。
「對啊!其實來不來也不打緊,因為這個根本不是一個屬於你的地方。」
「說到底,我還是這裡長大的。」
「我明白,在你腦裏對這的回憶是好,因為根本你沒有在這裡熬過。」
「也許。」只因她略估計得到炎過往的痛苦,故此他沒有再跟他反對下去。
她只記得自己當時十歲還未到,可能藍薰哥應有十一、二歲吧。阿炎的年紀只比她小幾個月,所以他們在讀書時是入讀同一班。
那個時候,這個地方由於人口太少,故此社會設施相對簡陋。然而,這個是一大優點。
因為這種簡陋,也就包括了人的心。置身於這個小型社區之內,因著彼此的相熟,大家還會互助。曾維持了一段長時間,那裡是一個烏托邦,根本沒有罪案。
「嘩!這間香料店仍在嗎?」
「嗯,這店算是唯一的遺物。」他頓了頓:「既然已來到,想進去參觀嗎?」
嗯!小倩笑笑的向他點點頭,他們便一起的步入店中。
「哦!小烈炎,」當百合亞姨在遠處瞥見烈炎時,便放下手上所有東西一個箭步飊向前:「很久沒見啊小烈炎……」
「亞姨亞姨,我已經不小了……亞姨,」烈炎就是不習慣百合亞姨總是這麼熱情的待他,每次見面均總是像小孩子時那樣,對他扭扭錫錫、又攬攬抱抱;害得他這個見慣風浪的鐵漢每次均會染紅了臉。
「咦,小妹妹妳……」
「百合姨姨應對她沒有多大印像,」烈炎繼續說:「那個時候,你與她應不常踫面。」
「哦,難道她就是你喜歡的小倩嗎?」
「嗄?」小倩呆立當場,張大了咀巴。
在還未攪清楚之際,她轉過身來看看烈炎,只見他頭垂下,全身有如死屍般的僵直,且正準備下出的烈日就像移民去到他臉上去一般,一時在發光,一時又像燒得時紫時紅的火燙。
彼此就這樣凝住了幾分鐘。
「哎唷!呵呵呵呵……小炎對不起,百合姨就錯了話!」
「哦……不……呀!不是……亞姨那有……」
「百合阿姨,」還是小倩首先打破沉默,「你們有薰衣草茶嗎?」
「喔!對啊,要客人站在門口幹什麼呢?真笨旦!」百合隨即便他們進入茶寮裏去。
「小倩以前你在這裡住過嗎?」在泡茶的時候,百合亞姨隨即問。
「嗯!」小倩回答。
「應該是在被佔據前離開吧!」
「呃,其實,我也不清楚那時發生什麼,當外面嘈吵喧嚷時,我連最心愛的小狗亞花都沒法拿……」
作者;沛兒
《徘徊於情與情之間》26
由 夢囈
走出書房,小倩見到很多幅漂亮的圖畫,在其中,讓一幅圖畫吸引了。
走近了那幅圖畫,見到在夕陽的天空下,有對男孩和女孩正在公園裡嬉戲,見到他們臉上的掛著笑容。畫中的色彩很溫和,小倩感到很溫暖。
小倩指向前方的圖畫,往炎哥哥的方向問道:「很漂亮的圖畫,是你繪畫的嗎?」
炎沒有說任何一句話,只見他紅著臉,點著頭。
小倩開心的說:「真的,很厲害呀!我很喜歡這幅圖畫。」
炎情意綿綿的看著小倩,想告訴她,畫中的人是他和她,但那份心情需要收藏,因害怕讓小倩感到煩惱。
「小炎要外出嗎?」
小倩聽到一把很溫柔的聲音從後面傳來,她轉身看到一位身高只到自己肩膀的小女生。她有著很長頭髮,雙眼亮晶晶似的,感覺很可愛。
「是呀!我要領小倩到街上逛,妳去嗎?」
「不了,我還想多留在家中溫書。」
「那麼,回來時,我買東西獎勵送給妳。」炎遲延片刻,才將話說出來。
「真的,多謝!」善琪聽到炎這麼說後,感到興奮,還用雙手拍掌示意歡喜。
「嗯...」炎若有所思似的。
小倩看著他們的對話,感到很乏味。然而,那份心情,不加以理會。
善琪見到小倩像發呆了,便主動問候她是否身體不適?
小倩搖頭說:「不是呀!我只是想外出逛街而已。」
善琪像感覺到什麼,便往炎方向說:「小炎快些帶她去逛街,她等呆了。」接著她露出天真無邪的笑容,又說:「記得買東西呀,我等你們回來!」
炎聽完善琪這麼說,便立刻和小倩外出。
然而,小倩不知為何感到氣憤,為何會有此感覺呢?
當炎和小倩離開後,善琪若有所思的看著那幅夕陽之下的圖畫。還莫名其妙說出一句話來:
「回來了嗎?」
...
善琪的瞳孔裡出現很深的黑洞,這象徵什麼呢?
...
作者:月靈
《徘徊於情與情之間》24
由 夢囈
嗚嗚……
公園裡的每一處也聽到哭泣聲。「小倩,不要緊,已經沒有事情了!」
「炎哥哥,你因為我的關係,引致和其他小孩打架…還受傷了」
「不要緊,只要妳沒有事情,就可以了!」烈炎摸著小倩的頭,關心的問道。
「嗯!」小倩點頭回應,接著又說:「我要鍛鍊強壯,大個了要保護你。」
「好的。」烈炎聽到小倩這麼說,感到很開心,看著眼前喜歡的女生。她有著一張素白的臉,水汪汪的大眼睛,使烈炎看得著迷了。
「小倩!」在遠處,有男生在大叫讓著。
小倩聽到聲音,立即看那處,笑容彎起,開心的走向那名男生,大叫:「藍薰哥。」烈炎用依依不捨的眼神看著小倩遠去。
「為何妳會在這裡?」藍薰哥用冰冷眼神看著烈炎,然後向小倩問道。
「剛剛在公園遊玩,怎料被隔離村的小孩欺負,之後炎哥哥見狀,就和他們打架,他還有傷勢,多麼的痛呀!」一直說的時候,就望向烈炎方向。
「是嗎?妳知道我在找妳嗎?」藍薰哥壓低聲的說。
「嗯…」小倩害羞起來,接著又說:「因為想去公園玩鞦韆…所以」
「所以!?」
「所以,叫了炎哥哥帶我來這裡。」小倩害怕受責,向著炎哥哥戰戰兢兢地說。
烈炎看到小倩在求救,然後說:「嗯,是我帶小倩來到這裡的。」
藍薰哥叫讓小倩去玩鞦韆,他要和烈炎哥哥聊天。
小倩點著頭,開心走向那裡遊玩。
作者:夢囈、森月靈
「請尊重各創作人的心血,尊重自己,勿盜」
2009-03-23 21: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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