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Jones是在三個月前。
他是某間頗有名氣的salon的leading stylist。那一期我們請來莫文蔚當《號外》的客席模特兒,他是她的專屬髮型師。我們因此而有合作的機會,接著開始私下來往。
Jones是那種最典型的髮型師。外形酷、會打扮、潮流觸覺敏銳、公餘很愛玩。喜愛一切虛浮的事物。沒有甚麼內容的一個人。在他之前我也跟幾個stylist一起過,與他們的交往很乏味。乏善足陳。
基本上我覺得自己無法跟任何人維持比較長久的關係。當所有事情變得愈來愈穩定、愈來愈理所當然,我就覺得不妥。每當感覺不對頭的時候,我就喊停。
愈來愈覺得自己在感情方面有嚴重缺陷。
Jones有個絕頂的好處,就是他從不黏人。對於我們這種open relationship方式的交往,他樂意接受,並且非常欣然地付諸實行。於是他繼續他花叢中的生涯,我繼續我循環不息的過程。一個接著一個,一天接著一天。
直到有一天,他忽然跟我說:「其實你好自私。」我沉默。
「You don't give.」他決定跟我分手,結束這段三個月的關係。這是四年以來我第一次被對方搶先離場。
我只是想說,我已經不是原本那個人。我不會再一頭栽進感情裏出不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