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此定義自己是否已成為一個悶人的—假如我不是我﹐我會不會跟我做朋友。假如是最近的我的話﹐我的答案是不會。
無聊的證據包括﹕
• 無聊到有人約去睇<太空威E>﹐我都真係去睇。仲要係星期六朝早九點半場。跟住星期五夜晚開始後悔到死。
• 無聊到星期日下晝在家上網﹐offline mode上msn﹐見友人msn名後"好X悶"等字樣﹐即相約往銅鑼灣揼骨。
• 揼骨期間﹐與同樣無聊的友人積極研究往曼谷過長週末﹐三日兩夜﹐已計劃行程包括瞓到黃朝八晏﹐起身落街食魚蛋粉﹐跟手去揼骨﹐揼完骨飲吓野hea吓﹐夜晚去食翅﹐食完翅再去揼骨﹐揼完骨去食宵夜/蒲(可skip)﹐ 返酒店瞓覺。第二日再黎過。
• 無聊到揼完骨去花園餐廳食扒。食完扒後﹐兩條友非常無聊﹐無聊到甚麼都不想只想打機﹐而且是到世貿樓上。因為那裡的遊戲機中心充滿了中學時代的回憶。其實我都後生過。
• 在銅鑼灣出沒的人都知道﹐世貿正進行大裝修﹐外牆拆到毀爛不堪。不過內裡地下至五樓的食肆商店基本上照常營業。但不包括遊戲機中心。
• 無機打﹐兩隻老野唯有開始在銅鑼灣游蕩(註﹕當銅鑼灣充滿平均年齡為1X歲的90s)﹐假扮街童 (註﹕現在應該沒有人說"街童" 了)。
• 百無聊賴﹐在百德新街街頭致電共同友人J﹐得知J剛從泰國回港﹐並且同樣無聊﹐正在家進行週末例行指定動作﹕煲碟。
• 沿百德新街走到HMV﹐與友人站在唱片架前驚嘆﹕全部新人都唔識。之前去唱K﹐唔好話新歌試唱﹐熱唱榜上面既歌基本上全部都唔識 (有時連唱歌既人都唔識)。但很多比我們年長的仁兄首首都識﹐唱K無難度。
• 在HMV電影架前駐足﹐看見很多和自己一樣無聊的人﹐街坊裝拎住隻籃掃DVD﹐份外有親切感。
• 常常回憶自己過去有多麼"不無聊"。奇情曲折到可以寫一本小說。相比之下現在的生活簡直是一潭死水。回味輝煌的過去令自己相信自己不是打從開始就是一個如此無聊的悶人。其實我都癲過。
• 假如這篇blog是一集Sex & the City的話﹐題目便應該是The ultimate boredom 或者Boredom & the City。
• Congratulations to me – you're official bor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