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發表於: 十月 2008

林旭走了。閣樓內只剩下我和采臣兩人。再一次。相信亦是最後一次。

我靜靜地收拾衣服雜物。采臣坐在床上一言不發。其實我帶的東西根本不多,但是我依然認真地把它們逐一塞進行李包中。

我用眼角的餘光看他。他坐在那裏,彷彿已經凝結成一尊冰雕。絲毫沒有動彈的意思。

迴過神,我嘆了口氣。心中有股說不出的失落。

收拾完畢。我把行李包扔到地上,轉過身看他。

采臣張了張嘴,卻沒說出一個字來。只別過臉。我對他徹底死了心。

我說:「我在柏林竟然已經兩個多禮拜。在你這裏,也住了一個星期。」頓一頓,「真不可思議。」

他回過頭來,怔怔地看牢我。

我漠然地回視他。兩人對視了片刻,我首先移開視線。

「我應該付錢給你。」我自外套口袋掏出錢包,「不是一早說好的嗎?我會付錢的。」而後看他。

「我應該付多少?行情我不太熟。」我翻開放紙幣的內格,「你不會坑我吧。」輕笑。

他維持緘默。任我一人唱獨角戲。

我把所有紙幣抽出來,厚厚一疊,都是大面值的歐羅。我開始把一張張鈔票拋在沙發上,「我真不知道行情。你數着,夠了,就喊停。」

或許,純粹出於我的想像。隨着一張張歐羅的散落,他眼中慢慢浮現出絕望的神色。

我坦然地直視他。每撒一下手,紙幣便輕飄飄跌落在沙發上,一張又一張。感覺痛快淋漓。

自始至終,他都坐在床上,默不作聲。也不迴避我的目光,只絕望地凝視我。

手中剩下的鈔票愈來愈少。我不耐煩了,把所有僅餘的歐羅往沙發上用力一砸,「算了。都給你。」說不出的鄙夷。我對他。

采臣臉上一絲表情都沒有。

我撞上門的一刻,他依舊坐在床上,維持着相同的姿勢。

我沒有回望。回望也沒有用。

下樓梯時我想,自己本可以做得漂亮一些。可是為甚麼。為甚麼要說令人難堪的話,做令人難過的事。這太不是我的作風。為甚麼不跟以往一樣,不發一言拂袖而去。

忽然很看不起自己。我這是怎麼了我。

 

街上寒風蝕骨。我帶他上了樓。其實也不是帶,可能他來的次數更多,比我更熟。

進屋後,林旭說:「我有話想要跟你說。」

我心想,你愛說甚麼說甚麼,難道我就非聽不可?

我木無表情看着他,「請說。」有話請說,有屁快放。別跟我囉哩羅嗦。

他咬一咬下唇,像是在思量如何開口。姿態委婉,與他昨晚對我的敵視態度判若兩人。其實他毋須在我面前賣弄任何風情。

他終於開口,「我挺喜歡采臣的。雖然我們認識的日子不長。」他略為沉吟,「可是他幫過我很大的忙,我也幫過他不止一兩次。」

「明白。」我頷首,「患難之交。」這關我甚麼事?這傢伙到底想說甚麼。快點進入正題好不好。

「可是。」他彷彿有甚麼難言之隱,「他這陣子跟你走得很近。幾乎甚麼人都不見。我也明白。這情況也不是頭一回發生。」說完,特意用眼角瞄一瞄我。

哦。這樣啊。我回應:「哦。」

「昨晚,采臣跟我說了一些話。我想,或許你跟其他人有些不一樣。」

我牽牽嘴角。有甚麼不一樣?

「所以我想。或許,我們可以一起玩。」他似笑非笑看着我。瞳孔中有一絲妖邪的味道。

我的天。這小子,竟然跟我來這一套。想跟我threesome?你甭想。作夢。

林旭自顧自說下去,「你可能沒試過吧。其實,除了賣身,我也很少跟人threesome。」他輕佻地笑,「總覺得比較尷尬。尤其是停下來後,三個人光着身子對着看。但三個人運動倒是很爽的。兩隻手伸出去,隨時都可以抓到你想要的東西,還可以同時被服務。當然,最爽是做三明治了。哈哈。」

這小子想在我面前顯擺,我不可能讓他得逞。「你說得對。前面的人比較痛苦,做了牆面的緩沖墊子。後面的人比較辛苦,幾乎是所有能量的發源地。」我老練地會心微笑,「還有,上下兩張嘴的服務確實別致。

挑一挑眉毛,咧齒笑了。他笑起來很美,有一種女性的媚。出現在一個少年身上,更見嫵媚。「很好。如此看來,我們沒必要搶。這樣最好,沒有任何人需要受到任何傷害。」

我輕描淡寫道:「我想你誤會了。我沒想過甚麼你搶我我搶你亂七八糟的。我差不多時候要離開了。」再補上一句,「我跟采臣,不過是殺時間。」

他好像沒料到我會有此一着,微微地愣住。

我心裏冷笑,他媽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小子。你怎會是我的對手。

他可能以為我是窩在象牙塔中的書獃子。事實上,我是在圈裏打滾多年的老油條。如果他知道我曾經面對過多少個趙宇的男人,他便會明白,我不是省油的燈。

對我來說,林旭這小子只是一塊蛋糕。

我漠然問:「采臣呢。怎麼沒跟你在一塊?」

「他到一個網吧找你去了。他說你肯定在那邊。」他水靈的眼中閃過一絲幸災樂禍,「你沒見着他?」

閣樓內一片沉寂。靜得一顆塵粒飄落地面都能聽得見。

我凝神片刻,然後走到門前,一把拉開了門。采臣正站在門外,把一隻手撐在門框上。他沒有抬起頭,鴨舌帽的帽沿壓得很低

 

我驀然驚覺,自己在柏林已經兩個多禮拜。在采臣的小閣樓,竟也住了差不多一星期。

查了查之前打印出來的電子機票。回程日期寫着一月二十五日。還有整整十天。

因為是廉價的歐洲航空公司,所以機票是不讓改期的。要提前走的話,只能買一張新的。真該死。

大清早,我便來到Zoo旁邊的網吧。第一件事,即登入航空公司的網站。出發地點,柏林。目的地,倫敦。出發日期,今天。回程日期,沒有。單程。乘客數量,一人。最後點擊確認。

快。我要儘快離開柏林。快。

確認付款方法。當我正在鍵入信用卡號碼,我突地靜止一切動作。一個疑問自腦海中冉冉升起。

我為甚麼要逃命一般離開柏林。為甚麼。我當初來柏林的目的,到底是甚麼。

我原本放在滑鼠上的右手,不由自主地覆在額上,再緩緩向上移動,深深插進凌亂的髮中,勉強支撐着整個頭的重量。感覺自己隨時就可以瘋掉。

我的人生,已經被我搞得一塌糊塗。

我失魂落魄地推開網吧的門離開了。卻完全不知道自己接下來應該去哪裏。

頭腦一片空白。我訥訥地走進Burger King,買了一個早餐,隨便找個位置坐下來。一邊吃,一邊神遊太虛。眼睛找不到焦點。好像一部壞掉的相機,無法對焦。

當我理出一個頭緒後,我決定先回采臣家,把行李拿走。然後再想下一步要往哪裏去。

我捫心自問。或許,這跟昨晚發生的事情無關。與任何人無尤。

我跟采臣心底都清楚。這對我而言,只是一次旅行。我早晚是要回英國的。我不可能一輩子待在柏林。我甚至不可能一輩子留在英國。

畢業後,大不了工作那麼兩三年,我一定要回香港。我再不回去,我再繼續待在歐洲的話,我可能會瘋掉。失卻最後一絲理智。

不止一次在床上醒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身處何方。走在異國街頭,我常常會倏然驚異。自己為何要來到這裏。我並不嚮往外國的生活。

正確地說,我根本不嚮往生活。我只是想從固有的軌跡逃離,以為這樣就可以找到快樂。

我從Zoo坐地鐵回Alexander Platz。當我走到采臣家樓下,我看見一個人影佇立在那扇老舊的大門外。不是他,而是林旭。

他正在抽煙。看見我,把煙放到嘴邊,吸一口。「我等你好久了。」隨後把煙扔到地上,用鞋子踏熄了。

我眼看他連串動作,覺得這人真他媽有戲劇感。做作,卻好看。去演個電影或者舞臺劇甚麼的,說不定就紅了。

 

進屋後,我甚麼話都沒說。采臣也是。那個人也是。

那是一個中國人。看上去小樣,長得好。那種非常帶攻擊性的好。也許跟他的眼神有關,因為他看我的時候充滿敵意。

他受傷了。采臣正在替他清洗傷口和上藥。家裏竟然有消毒藥水和棉花。真他媽諷刺。

他似乎被揍了。傷口主要集中在臉部和脖頸。但無損他眉眼的精緻。可能因為年輕。

我們還是甚麼話都沒說。空氣中除了懸浮粒子,肯定還有些甚麼。或許是電波。這個人,與采臣的關係非比尋常。

沉默正僵持不下。忽然,那小子開口,「你就是那個留學生吧。」用那種「我知道你,就是你這賤人搶走他」的語氣。口音卻是北方的。奇怪,他分明長得像南方人。

我不回應他的話,漠然道:「你不到二十吧。」

他眼睛忽閃了一下,敵意變得更濃。

這時候,采臣才插進來,向我說:「這是林旭。」感覺他就是在護短。

采臣並沒有介紹我。我打從心底不在乎。

他繼續替林旭上藥,把膠布仔細地剪成一小塊一小塊,十分輕地貼在傷口上。采臣又戴着那頂該死的鴨舌帽,沒有人能看見他的表情。

我轉身,開始把雜貨店買回來的東西,逐一安放在它們應該屬於的地方。

零食和罐頭放進廚房的櫃子裏、冷凍食品和飲料放冰箱、洗髮水和沐浴液拿到衛生間,最後把衛生紙和燈泡一起塞到洗臉盆旁的架子上。

這期間,我儘量磨磨蹭蹭,意圖拖延時間。

采臣的小閣樓空間太少了,幾乎容不下三個人。感覺擁擠。沙發被他們兩人霸佔着,回到客廳,我只能坐在床上。又沒有電視,總不成大眼瞪小眼吧。

如果我離開,又好像太明顯。此地無銀,素來不是我的作風。

還好在尷尬情況發生前,那小子自沙發起身,說:「我先走了。」當時我站在冰箱前,正假裝純粹在拿東西喝。

餘光中,采臣往我的方向看了一眼,說:「我送你回家。」他們分別穿上外套。林旭圍上圍巾,一起出門了。門砰一聲被關上。

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人跟我說上一句話。活了二十年,從沒感覺自己更像一個多餘的人、多餘的存在。

那天晚上,采臣沒有回閣樓。

 

 

某天早晨,采臣居然約我一起去跑步。

當時我整個人捲在被窩裏,暖洋洋非常舒服。嘴上喃喃道:「這天寒地凍的,又快下雪了,跑甚麼鬼步?」眼睛還閤着。

他伸手扯開我的棉被。身體驟然暴露於冷空氣中,我霍地起身把棉被重新拉上,嚷:「這裏是柏林,不是布宜諾斯艾利斯。你不是何寶榮,我也不是黎耀輝。我是不會跟你去跑步的!」

怎麼搞的。剛開始我們不是很糜爛很糜爛,在Connection相遇,然後一齊去吸安非他命的嗎。怎麼現在變得如此正常?

但看采臣的表情訕訕,心裏卻異常安穩。彷彿這個旅程永遠不會結束。我們會無止境地走下去,在柏林廝混直至老死。

本來,我整個人彷彿踩在雲端,輕飄飄的不踏實。直至那一天,我被強行拉回現實世界。

那天下午醒來,采臣已經不在。他行蹤向來飄忽。於是我出門,到附近的巴基斯坦人開的雜貨店,買了幾個塑膠袋的冷凍食品、罐頭、零食、飲料、衛生紙,甚至燈泡。

采臣家客廳的燈泡一直是壞的,所以只靠一盞檯燈來照明。剛開始感覺蠻有情調,後來才發現這樣看書,長此下去簡直會瞎掉。

好幾次想拉他一起去買東西,「一起啦一起啦,東西一個人拿很重喇。」我故意用台腔國語道。

「我,不,去。」這次輪到他賴在沙發上,一邊翻雜誌。

「東西都吃完了,飲料也喝光了。你不吃不喝啊?」

他眼睛不離開雜誌,「買外賣唄。還怎麼着?」他故意用北京話答。

「好得很。你有種的話,洗髮水、沐浴液也買外賣。」

「家裏的用完了嗎?」

「當然了。你洗澡的時候沒發現啊?」

他自沙發縫隙抽出火機,把煙點上。「所以我說,多一個人住就是麻煩。一個人住,不會那麼快就用完。」說完,朝我的方向長長一口煙,笑。

我沒好氣,走近他,伸手把他叼在唇上的煙搶走。「爛人。」然後狠狠吸一口。

想起這段對話,我從貨架上拿起洗髮水和沐浴液,順手拋進購物車裏。跟現在用的同一個牌子。

因為還有飲料、罐頭之類的,所以東西挺重的。幸好我戴了毛線手套。而且雜貨店也不遠,就在采臣家拐彎第一個路口。可他住在五樓,當然是沒有電梯的。真要命。

我氣喘吁吁走到五樓。滿手東西,我只好用手肘撞了幾下門,裏面卻毫無動靜。我暗忖,還沒回家。死到哪裏去了。於是我把東西先放到地上,打算掏鑰匙開門。

就在這時,門驀地被打開。我馬上嚷:「這麼久才來開門,你聾子啊?」抬起眼,才發現屋裏有人。

當時,我傻愣愣站在門外,手裏拿着鑰匙,地上躺着四個雜貨店的破塑料袋。看上去就是一個白痴。

 

與任何一天一樣。午後,我倆才悠悠醒轉,倦慵地躺在床上。天快將黑了。夕陽昏昏黯黯地沉積一地。暮色四合而將我們包圍。

我睜大眼睛看着天花板,甚麼都沒有想。看着風扇的影子一輪一輪地劃過。

「怎麼辦呢,采臣。」我以手覆額,遮住眼睛。「這樣下去,我可能會愛上你。」

「不可能吧。」他聲音懶洋洋的,「怎麼可能這麼容易愛上一個人?」

沉默在空氣中遊離。風扇開着,嗡嗡的。單調的聲音。

我驀地開口,道:「除了我以外,你不可以跟其他人上床。」我停頓一下,「一月二十五日前。」那是我離開德國的日子,距離現在只剩下不足兩星期。

「算是包我嗎?」

「算吧,我想。」我輕笑,「假如不是太貴的話。」

他並不看我,只望着天花板,「你要求就這麼低?」

「我這人沒甚麼優點,就勝在對生活沒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我還是笑,「我知道我這樣說很幼稚。不過,我以後再不愛人了。愛人太痛苦了。」

「你說得對。」采臣在床上翻一個身,側躺着背對我。「的確很幼稚。」聲音與姿勢慵懶依舊。

 

新的小說貼了一段時間﹐看到一直有人瀏覽﹐卻沒有什麼人留言。

好像一間房子不停聽到有腳步聲﹐卻一個人影也看不見﹗

 
感覺其實有點恐怖呢。
 
假如任何朋友看了<不如不見>這小說﹐又有任何任何感想的話。
 
請你留下你寶貴的言。任何意見對我而言都是insightful的﹗
 
感激。以上。
 
 
 

我們在Unter den Linden Strasse漫無目的閒逛。采臣喜歡帶着一部陳年萊卡相機,隨性地拍下一些snapshot。在我眼中看來異常做作的行為。想不到他會有如此雅致的嗜好。

萊卡的黑色機身,確實挺酷的。不過是用菲林的。我笑他,「今時今日還玩菲林相機,又不是甚麼具收藏價值的機種。」

采臣應道:「還是菲林相機的效果最好。而且菲林拍出來的感覺層次都不一樣。」說時一臉嚴肅,語氣認真。

他的回應頗出乎我意料。我抬一抬眉,問:「怎麼不一樣?」

「怎麼說呢。」他略為沉吟,字斟句酌地答:「反正就是一草一木也像有話說的感覺。」

「講得那麼文藝。」我轉而問他:「你這部萊卡是從哪裏來的?」

他若無其事回答:「偷來的。」

我先是一愕,然後笑道:「你這可惡的小偷。」

「你錯了。」他搖搖頭,輕笑。「我是狗日的賊。」說罷看着我,神色得意。

我也笑。那是我第一次罵他的話。

走到Berliner Dom,我被勁風吹至不能動彈無法前行。采臣走在我前邊,卸去不少風力,倏地回過頭,拿起那部老爺相機便拍。我連忙閃開。看見一輛寫着Zoo的雙層巴士,我們先後跳上了車。

我們一邊笑,一邊跑到巴士上層,坐窗口旁欣賞街上行人被勁風吹至東歪西倒。看到一個德國胖女人的裙子被吹翻過來,采臣迅即取出相機拍下。我倆笑得喘不過氣。

聊天的時候,我向他抱怨,「德國真討厭。你有沒有發現,街上和車站的自動售票機都只寫德文?」

「這裏是德國,你還想怎樣?」

我不服氣,「可是巴黎的自動售票機,都有英文選擇。」

「除了中英文,你還會其他語言?」采臣問。

「讓我先糾正你。首先,懂得中英文,已經非常難得。尤其是中文。而且我還會廣東話和國語。你還會說甚麼方言?福建話?」我瞪大眼睛,「你不要以為自己會德語就很了不起,雖然德語確實非常難學。另外就是,是的,我會其他語言。我會日語。」

「哦,真的嗎?多麼了不起。」他的口吻非常諷刺,很討打。

我忽然想到甚麼,自己吃吃地笑起來。

「你笑甚麼?」采臣奇問。

「你會德語,我會日語。你聯想到甚麼?」我興致勃勃問他。

「我應該想到甚麼?」

「我們都是軸心國呀。」

他好像看到怪物一樣,「你的想法多麼奇怪。你可能有精神病,你知道?」

「你以為我不曉得?」我把雙手伸到腦後,瞇着眼,舒服地枕着頭。

他拿我沒折。

為了省錢,我乾脆把酒店房間退掉,拿着行李搬進采臣的小閣樓。有次碰到他隔壁的住客。那德國老太太不懷好意地打量我,從頭看到腳,隨後以一個饒有深意的微笑作結。

我說:「瞧瞧你鄰居的目光,就大概曉得,你的私生活是多麼不檢點。」

采臣不以為然,「你以為我把每個客人都往家裏帶?」

「哦?」我揚起一道眉,「我以為你很有原則,絕不送外賣?」

好一個采臣。他好整以暇地答:「一般情況,我們都在公共廁所搞定。」然後是一個漂亮的笑,又露出他那一雙殺人的犬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