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發表於: 十月 2008, 12

某天早晨,采臣居然約我一起去跑步。

當時我整個人捲在被窩裏,暖洋洋非常舒服。嘴上喃喃道:「這天寒地凍的,又快下雪了,跑甚麼鬼步?」眼睛還閤着。

他伸手扯開我的棉被。身體驟然暴露於冷空氣中,我霍地起身把棉被重新拉上,嚷:「這裏是柏林,不是布宜諾斯艾利斯。你不是何寶榮,我也不是黎耀輝。我是不會跟你去跑步的!」

怎麼搞的。剛開始我們不是很糜爛很糜爛,在Connection相遇,然後一齊去吸安非他命的嗎。怎麼現在變得如此正常?

但看采臣的表情訕訕,心裏卻異常安穩。彷彿這個旅程永遠不會結束。我們會無止境地走下去,在柏林廝混直至老死。

本來,我整個人彷彿踩在雲端,輕飄飄的不踏實。直至那一天,我被強行拉回現實世界。

那天下午醒來,采臣已經不在。他行蹤向來飄忽。於是我出門,到附近的巴基斯坦人開的雜貨店,買了幾個塑膠袋的冷凍食品、罐頭、零食、飲料、衛生紙,甚至燈泡。

采臣家客廳的燈泡一直是壞的,所以只靠一盞檯燈來照明。剛開始感覺蠻有情調,後來才發現這樣看書,長此下去簡直會瞎掉。

好幾次想拉他一起去買東西,「一起啦一起啦,東西一個人拿很重喇。」我故意用台腔國語道。

「我,不,去。」這次輪到他賴在沙發上,一邊翻雜誌。

「東西都吃完了,飲料也喝光了。你不吃不喝啊?」

他眼睛不離開雜誌,「買外賣唄。還怎麼着?」他故意用北京話答。

「好得很。你有種的話,洗髮水、沐浴液也買外賣。」

「家裏的用完了嗎?」

「當然了。你洗澡的時候沒發現啊?」

他自沙發縫隙抽出火機,把煙點上。「所以我說,多一個人住就是麻煩。一個人住,不會那麼快就用完。」說完,朝我的方向長長一口煙,笑。

我沒好氣,走近他,伸手把他叼在唇上的煙搶走。「爛人。」然後狠狠吸一口。

想起這段對話,我從貨架上拿起洗髮水和沐浴液,順手拋進購物車裏。跟現在用的同一個牌子。

因為還有飲料、罐頭之類的,所以東西挺重的。幸好我戴了毛線手套。而且雜貨店也不遠,就在采臣家拐彎第一個路口。可他住在五樓,當然是沒有電梯的。真要命。

我氣喘吁吁走到五樓。滿手東西,我只好用手肘撞了幾下門,裏面卻毫無動靜。我暗忖,還沒回家。死到哪裏去了。於是我把東西先放到地上,打算掏鑰匙開門。

就在這時,門驀地被打開。我馬上嚷:「這麼久才來開門,你聾子啊?」抬起眼,才發現屋裏有人。

當時,我傻愣愣站在門外,手裏拿着鑰匙,地上躺着四個雜貨店的破塑料袋。看上去就是一個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