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驀然驚覺,自己在柏林已經兩個多禮拜。在采臣的小閣樓,竟也住了差不多一星期。
查了查之前打印出來的電子機票。回程日期寫着一月二十五日。還有整整十天。
因為是廉價的歐洲航空公司,所以機票是不讓改期的。要提前走的話,只能買一張新的。真該死。
大清早,我便來到Zoo旁邊的網吧。第一件事,即登入航空公司的網站。出發地點,柏林。目的地,倫敦。出發日期,今天。回程日期,沒有。單程。乘客數量,一人。最後點擊確認。
快。我要儘快離開柏林。快。
確認付款方法。當我正在鍵入信用卡號碼,我突地靜止一切動作。一個疑問自腦海中冉冉升起。
我為甚麼要逃命一般離開柏林。為甚麼。我當初來柏林的目的,到底是甚麼。
我原本放在滑鼠上的右手,不由自主地覆在額上,再緩緩向上移動,深深插進凌亂的髮中,勉強支撐着整個頭的重量。感覺自己隨時就可以瘋掉。
我的人生,已經被我搞得一塌糊塗。
我失魂落魄地推開網吧的門,離開了。卻完全不知道自己接下來應該去哪裏。
頭腦一片空白。我訥訥地走進Burger King,買了一個早餐,隨便找個位置坐下來。一邊吃,一邊神遊太虛。眼睛找不到焦點。好像一部壞掉的相機,無法對焦。
當我理出一個頭緒後,我決定先回采臣家,把行李拿走。然後再想下一步要往哪裏去。
我捫心自問。或許,這跟昨晚發生的事情無關。與任何人無尤。
我跟采臣心底都清楚。這對我而言,只是一次旅行。我早晚是要回英國的。我不可能一輩子待在柏林。我甚至不可能一輩子留在英國。
畢業後,大不了工作那麼兩三年,我一定要回香港。我再不回去,我再繼續待在歐洲的話,我可能會瘋掉。失卻最後一絲理智。
不止一次在床上醒來,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身處何方。走在異國街頭,我常常會倏然驚異。自己為何要來到這裏。我並不嚮往外國的生活。
正確地說,我根本不嚮往生活。我只是想從固有的軌跡逃離,以為這樣就可以找到快樂。
我從Zoo坐地鐵回Alexander Platz。當我走到采臣家樓下,我看見一個人影佇立在那扇老舊的大門外。不是他,而是林旭。
他正在抽煙。看見我,把煙放到嘴邊,吸一口。「我等你好久了。」隨後把煙扔到地上,用鞋子踏熄了。
我眼看他連串動作,覺得這人真他媽有戲劇感。做作,卻好看。去演個電影或者舞臺劇甚麼的,說不定就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