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公司,我精神反而好了些。或許是燈光的緣故。昏暗的環境讓眼睛舒服一點。
走向停車位的同時,我打量手錶。凌晨一點多。上車後,我點了一支煙,戴上手機的免提聽筒,打電話給宗銘。他應該還沒睡。
等候鈴聲響到第七下他才接。我說:「我剛下班。你睡了沒?」
「沒。在床上看書。」他的聲音懶洋洋,「你要不要過來?」
「我想不。現在那麼晚了。」我駕車上高架天橋。「你明天還要九點上班。」深夜橋上行車稀疏,海港對岸燈火閃爍,一覽無遺。
「是啊。明天更早,八點就要到公司。有個早餐會議。」耳筒傳來他打呵欠的聲音。
「那我不打擾你了。早點休息。」我掛線。事實上,也已經沒話可說。
傅宗銘年紀跟我差不多,在一家美國投資銀行工作。我們在一起快兩年。一年零九個月。從沒想過要住在一塊。不知道為甚麼。他沒提出過,我更不會主動提出這種事情。
與另一個人一同生活。這主意對我而言,太可怕太難以想像。
早上起來,一睜眼見到這個人。梳洗,吃早餐,各自上班。晚上回家,面對同一個人。一般吃過晚飯。梳洗,看電視,上床睡覺。有時做愛,有時不。
工作太辛苦。到了週末或假期,根本甚麼都不想做,只想睡覺。更沒精力應酬任何人。可只要有另一個人,便要被逼互相敷衍。
光是想,已經完全受不了。怎麼可能這樣過一輩子。
我相信世上確有相敬如賓、互相扶持的伴侶。然而,大部分不過是害怕孤獨、權且屈就的平凡男女。只要是人,都希望有一個人陪着自己,聽自己說話。誰都行。
最忠實的聽眾,大概就是這意思。這人除了是聽眾,還是發泄情緒的對象。情緒好的時候,那叫作分享喜悅。情緒不好的時候,不知道叫甚麼。出氣唄。
有個人陪着自己,打打鬧鬧,偶爾吵吵架。一輩子很快就過。真悶出鳥來,便養些貓狗或其他動物。譬如孩子。時間更容易打發。
跟寫小說一樣,湊不夠字數,便加入一兩個新角色。情節發展的空間會大一些。
有人跟我說,當你出了意外,或生大病之際,伴侶即派上用場。怎麼聽怎麼像我保險經紀說的話。但我身上已有七八份保險。傷殘、醫療、住院、人壽、儲蓄、投資。多得記不清。
有一點還比較有說服力。香港房子太貴了,兩個人一起供,負擔會輕一些。
如果這樣的話,我似乎有條件、亦不介意獨身一輩子。房子,我已經有了。時間,我自己可以殺。情緒,我自己能夠解決。其他人的情緒,我沒能力更沒興趣處理。
事實上,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擁有自己的問題。別人不可能明白的問題。只有自己能面對和解決。
如此這般,跟宗銘算甚麼呢?我也不清楚。或許,我還沒徹底斬斷對旁人的倚賴。
或許,我還是害怕孤獨。一個人生,一個人死,我依舊未能處之泰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