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這樣的想法。當我跟一個人分手後﹐根據正常的情況﹐將不會再有任何聯繫。和平分手﹐只代表雙方能夠理性與冷靜地處理關係﹐並不見得就非要把感情轉化為高尚的友誼。
下次見面時﹐我們已經是一對陌生人。或許在不期的場合﹐眼神彼此交匯﹐偶有言語上的交流。這是一種默契。正因為昨日的相知相識﹐才會有今天的情同陌路。因為你瞭解我﹐你才會知道﹐你才會明白。我是再不會跟你做朋友了。
所以﹐我希望你能夠體諒我﹐原諒我。
慢慢地﹐我會幻想﹐或者說﹐我逐漸覺得﹐他可能已經死了。而奇怪的是﹐這個人雖然死了﹐可在我心裡﹐他卻變得越加美好。我會忘記為何與對方分手﹐只記得初次的邂逅。於是﹐這個人以完美無缺的姿態﹐永遠呈現在我心中。
這些天﹐我常常想﹐奇做錯了。他最失敗的﹐是不應該提醒我﹐原來他還沒有死。為甚麼他不明白﹐我寧願相信他已經不在了。我原意任過去失落在被遺忘的時光裡﹐隨年月退色﹐最後只剩下篤定的思念。他破壞了我心中的法則﹐成爲無法沫滅的敗筆。
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元旦。臨別的一天。早上起來﹐透過落地玻璃﹐驀見窗外鵝毛似飛雪。身患節日恐懼候群症的我﹐特意安排自己在新年的第一天離開﹐於飛機上渡過二零零四年的第一天。
收拾行李完畢﹐坐在書桌前﹐拿出先前買下的明信片。我有一個奇怪的習慣﹐每到一個地方﹐都會給自己寄明信片。這是我的一個隱私。填上自己的地址後﹐我繼續寫﹕今天﹐巴黎下雪了。梅艷芳前天死了。新年快樂。1/1/2004。
我猶豫片刻﹐從行李中掏出隨身攜帶的記事本。裡面有一些人的地址。當然﹐我不可能把所有認識的人的聯絡方法﹐全部記錄在這本小小的皮製記事本裡。或者說﹐不是每個我認識的人﹐都有被記錄下來的價值。所謂記錄的價值﹐應該取決於日後會否聯繫對方。
我翻動記事本﹐從裡面找到一個地址﹐端正地抄寫在另一張明信片上。
他可能已經死了。如果沒有記錯的話﹐他喜歡王家衛的電影。
第一次跟他來巴黎﹐我們走在街上﹐旁若無人把臂同遊。我們站在奧賽美術館門外﹐冒著寒風輪候兩小時﹐只因他鐘情的梵高。我在對面馬路的食店﹐買了熱狗兩人一起吃。眼看色塊斑駁的真跡﹐他感動至雙目通紅﹐被我恥笑。
可是某一天﹐我們消失在彼此的世界。從此﹐地平線上再看不見他的影子。如果沒有記錯的話﹐今天是他的生日。一月一日﹐元旦。沉思片刻﹐我寫下誠摯的祝福﹕生日快樂﹐Cliff。
白雪連綿落下﹐地面和車上慢慢堆積一層薄薄的初雪﹐逐漸瀰漫﹐終至鋪天蓋地。在巴黎的最後一天﹐我趕上了今年第一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