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返回起點﹐我回到香港。回來後一個星期﹐我收到自己寄來的明信片。像一份遲來的思念﹐緊隨身後﹐亦步亦趨﹐終於被我緊緊掌握。回到香港的一個星期﹐我沒有見過奇。他終於消失在我的視線﹐一如過往生命中其他男人。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一句話﹕可不可以不分手。或者﹐你有沒有這樣問過別人。而對方﹐或者你﹐又得到怎樣的答覆。時針逆轉﹐回到那個分手的早晨﹐奇就問了這麽一個突兀的問題。可不可以不分手。
他好像不明白﹐兩個人分手﹐中間並不一定要發生了問題﹐也不是非要其中一方做錯了甚麼。一段關係可以自己慢慢腐敗﹐步向盡頭﹐最終自動衰亡。當然﹐你可以選擇委曲求全﹐若無其事生存下去。世間本來就充滿光怪陸離的事物﹐包括行屍走肉的關係。
「決定跟你一起以前﹐有人提醒過我。說你會莫名其妙拋棄人﹐沒有任何理由。我當時不相信﹐也聽不進去。」奇側側頭﹐笑了。
我心頭一震﹐「他這樣跟你說﹖」
「不是他。」奇輕輕迴避。「你是不是一早計畫好跟我分手﹖在二零零四年前﹖」
「不能這麼說。」我皺眉。
他忽然問﹕「你相信過我們會有將來嗎﹖」
「難道你還期望我們會白頭諧老﹖」我嘲弄地笑。
「不﹐我還不至於這樣天真。」他的語氣平靜﹐「不過我想知道﹐跟我一起的日子裡﹐有沒有一段時間﹐你會相信我們可以走到最後﹖如果一段關係﹐從開始到結束﹐你都沒有相信過會有將來﹐這段關係到底有甚麼意義﹖」
我默不作聲﹐靜靜聆聽。如果是我拋棄了他﹐分手的時候﹐我讓他發泄一下﹐也是應該的。
他娓娓道來﹐「如果從我們認識那一天開始﹐你就以這樣的心態跟我交往﹐以結束為前提﹐我覺得這種關係根本沒有任何東西值得我留戀。」
話已至此﹐只見他眼眶泛紅。我很看不下去。他何必要這樣﹐折磨別人也折磨自己。為甚麼大家不能做得漂亮一些﹐非要落得故作悲秋的下場。我厭惡這樣的場面。太戲劇化﹐太自憐﹐太自戀了。
那個問題﹐奇得到的答覆是簡單的三個字﹕不可以。兩個月後﹐輾轉從朋友口中得知﹐奇離開了香港。他終於貫徹自己的理想﹐負笈日本求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