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發表於: 八月 2009

早陣子跟空中飛人聊天﹐說到這篇<倒行式>。自己都覺得不堪回首。

其實這篇東西是多年前還在英國唸書時﹐無所事事手痕寫成的“傑作”。事隔多年翻看﹐其實自己都覺得好嘔。

真是太做作了。那時候居然還覺得無乜問題。可見人的眼光果然是會“動”的﹐哈哈哈哈。

但有點奇怪。其實在這個blog裡貼過的小說之中﹐<格斯>反而是年份最早的。不過風格反而和目前較為同一。

所以結論是﹕英國是一個會讓人變得不正常的國家﹗(包括寫的東西在內)

真是危險。

 

不止一次臆想﹐如果可以再見你﹐會是怎生的光景。日以繼夜﹐我暗自演練﹐對白﹑場景﹐於未知的歲月洪流歷經無盡變數。閉門造車﹐努力不懈。我的準備何其充份﹐以致每一句話﹑每一粒字﹐已是鏗鏘有力﹐擲地有聲。再與你相遇﹐我必能出口成章。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九日﹐Vanessa Mae來港﹐假會議展覽中心新翼舉行演奏會。僅此一場。Vanessa Mae一直是Cliff心中至愛。他向我描述對彼女的迷戀﹐曾讓我然心驚﹐惟恐失之。自我倆分道揚鑣﹐新浪潮湧現。先有Bond瘋魔全球﹐後有女子十二樂坊﹐席捲東洋。
 
不知他是否依舊情有獨鐘﹐那名拉奏梵啞鈴的瘦小東方女子。
 
我偕同一洋男聯袂出席。我本可單刀赴會﹐一如平日獨來獨往。然而聞說他回港渡假﹐有人在Home目睹其影蹤﹐意氣煥發。我豈容失禮。Cliff﹐你看我的新歡如何。可有Levis海報上模特風範。還對你的胃口不。
 
拉小提琴的動作﹐性意識非常強烈。身體只需輕微扭動﹐裊裊誘發訊息﹐點燃你心底無名之火。不惜一切﹐與之共赴失樂園。我一直深慶你不懂拉小提琴﹐否則短促三年足使我精盡人亡。你跟我一樣﹐只會彈鋼琴。
 
二零零三年我驚見Maksim爲天人﹐性感狂野的克羅地亞鋼琴家。
 
目眩神馳之際﹐Vanessa Mae的電子小提琴突告失靈。彼女並未a因此失卻法力。她掂起一把古典提琴﹐奏起其首本名曲《梁祝》。Cliff堅稱﹐梁山伯與祝英台﹐本質乃一雙同志戀人。我說﹐祝英台一介女流﹐如何與梁山伯締結菊花誓盟。
 
幽幽提琴和清亢笛聲﹐悱惻纏綿﹐橫流演奏廳上空。怔忡間我心爲之摧﹐想見他的慾望剎那壓倒一切。我慌亂朝四周張望﹐極速搜畫﹐期望捕捉朝思暮想那一張容顔。分別經年﹐我早已望眼欲穿。
 
我從貴賓區開始掃視﹐目光遍佈場內每個角落。身旁的男問﹕「What's wrong?
 
Everything's fine.」除了我以外﹐一切都很好。
 
上天並無從我願。完場一刻﹐燈火通明﹐曲終人散。我沒有遇見他。冥冥芎蒼竟如斯殘忍﹐連這麼卑微的願望也不許我。我認定這是上帝對我的懲罰﹐灰心喪志。唯一一線生機被連根剝削﹐我整晚鬱鬱寡歡﹐默默無語。
 
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五日﹐農曆正月初四。過去數天﹐把倫敦的博物館一間間踏遍﹐任意翱翔霧都天際。感覺自由﹐好快樂。
 
重臨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我先走訪一樓﹐緬懷維多利亞時代日不落帝國。爾後來到地下展廳﹐觀賞近代攝影。
 
餘光中,只見兩黑白照片並列着。取景窗內是九一一頹垣敗瓦。飛沙走礫,不忍卒睹。另一幀照片,透過鐵絲網乃世貿遺址,紐約市樹立的一尊紀念碑。
 
視綫徐徐移向相框下方小牌子﹐說明作品年份與攝影師名稱。電光火石間﹐熟悉名字映入眼簾。我毫不詫異﹐今日他在大洋彼岸薄有名聲﹐我早已知悉。身後有人步近﹐「是你。」我苦候這一瞬長遠﹐蓄勢待發﹐如箭在弦。
 
未及轉身﹐透過眼角餘光掃視﹐驀見對方腕上手錶。黑色皮錶帶﹐精緻的側三角錶面。
 

真的十分感慨。因為昨天﹐我在Facebook找回一個徹底失去聯絡十年的朋友。而這個朋友不只是一個普通的朋友。他是我中一至中三最好最好的朋友。

 
那時候﹐我們幾乎每天一起hang out。放學後結伴去7-11食即食點心。雖然我們只有中一同班﹐但幾乎整個中二中三﹐只要是小息﹑lunch time﹐我都會去他的課室活動。
 
我當時的中學有個奇怪的明文規定﹕不同班的人不可以在其他班隨意進去。但是我們好少理﹐lunch time我照舊大模斯樣坐在他旁邊的座位食飯盒。到有人巡班房 (真的會有﹐你說多無聊)﹐才聳聳肩走出來一陣﹐過一會再回去。
 
有些時候﹐我們兩個人會站在課室外的走廊傾偈。一談就談整個午休時間。幾乎是無話不說的。各自家裡的事﹑和父母的不愉快 (幾乎每人少年都會有的煩惱)﹑對學校的不滿﹑對社會的不滿﹑自己的理想﹐甚至連政治問題 (兩岸問題﹑六四等) 都會討論一番。
 
那幾年應該是我人生中最偏激的一個階段。那時候﹐看甚麼都不順眼﹐對所有事情都有好多不滿。現在回過頭來看﹐都覺得好好笑。
 
開頭分班的緣故﹐我已經不是記得很清楚。後來是中三我進了所謂的精英班。剛開始﹐我很討厭精英班的人﹐覺得全部人都是書呆子﹐與他們格格不入。還是每天往所謂的曳班班房跑。
 
後來﹐他進了文科班﹐我進了理科班。慢慢地我們各自都變了。
 
中四前後﹐我忽然覺得和他不再在同一頁上。有一天﹐我突地中斷了所有和他的往來。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不可思議。兩個人還在同一間學校﹐真不知道這是怎樣做到的。
 
他中五會考後離開了這間中學。我原校升讀中六。我後來保持聯絡的中學同學﹐全部都是理科班的人。沒有一個人認識他。自此這個人徹底消失在我的生命中。
 
直到十年後的一個晚上﹐我竟然﹑居然夢見了他。一些舊日中學的片斷。
 
第二天早上起來上網﹐趁自己還沒有忘記﹐心血來潮在Facebook用一個空泛到不能再空泛的英文名﹐漫無目的地search。竟然讓我找到了他。
 
send message給他﹐說﹕somehow i think i owe u an apology. for like "disappearing" all of a sudden.
 
他很快就回我的messageWell, there's no need to apologize, we all grew up and those days have become our memories, isn't it?
 

農曆新年前夕﹐接到一位好友的電話。他與男友在倫敦新居入伙﹐邀請我前往過春節。他在長途另一端極力游說﹐表示讓我白吃白住﹐招呼一定周到﹐保證滿意。我思慮片刻﹐衡量假期長短﹐答應下來。

 
他與男友相識七載﹐恩愛如昔。圈中友人表面上嘖嘖稱羨﹐暗地裡無不翹首以待﹐巴望著別人破碎決裂﹐好作事後孔明。而我與他多年友誼﹐深知對方均為自己誠心祝福。
 
我慨嘆﹕「倫敦﹐我是多年沒去了。一副老骨頭﹐坐十幾個小時長途飛機﹐折騰。」
 
他吁一口氣﹐「太好了﹐我以爲你再不會來倫敦。」
 
我心知他何出此言﹐隨口問﹕「爲甚麽﹖」
 
「你和Cliff從前常常來倫敦罷。巴黎和倫敦﹐仿佛你們的雙城記。」
 
過去的事情﹐一九九七年的往事我以為一切早已塵埃落定﹐卻發現原來並不然。到底甚麼時候﹐所有感情才能真正沉澱下來。到底甚麼時候﹐才能成為一個真正的絕世高手﹐潛龍勿用。
 
忘了誰說的﹐千萬別栽在別人的兒子手裡。說這話的人大概忘了﹐歸根究底﹐我們每個人都是別人的兒子。Cliff自不例外。光陰荏苒﹐如果我與他相隨至今﹐應該也邁向第七年了。我自他父親手上將他奪來﹐最終還是無從脫逃分崩離析的命運。
 
我們逛大英博物館﹐他酷愛埃及廳中木乃伊。我把他領到中國廳﹐指點他看三彩鉛釉陶馬﹐大唐盛世。在Victoria & Albert樂器廳﹐看見了三百年前的鋼琴和小提琴。奇怪﹐這三百年前的人﹑三百年前的建築﹑三百年前的世界﹐俱與當今世上大相徑庭。斗轉星移﹐何解一隻梵啞鈴卻依然故我﹐執拗地不肯變改。
  
一個星期天的早晨﹐我與他漫步於海德公園﹐看人們騎馬﹑餵飼天鵝。忽有孟浪女子上前搭訕﹐輕佻問他是否日本人。我詫異當今英國女子竟如此張狂﹐不忿良辰美景被破壞。於是一腳踏前﹐申明立場﹕He is my lover. He is mine. 洋女莞爾退出﹐我成功捍衛了我的愛情。
 
他一雙剪水秋瞳﹐明晃晃看進我眼裡﹕「你說我是你的﹖」
 
對﹐你是我的Bosie我的Bosie
 
翌年﹐他獲得紐約攝影學院的錄取。以往他一次又一次越洋郵寄他的作品﹐不厭其煩﹐希冀得到彼岸院校的青睞。攝影是他的生命﹐然而他尊貴的父親執拗不允許。我近乎慫恿地全力支持﹐並送上他人生第一台單鏡反光照相機。
 
他手中握著一封錄取信﹐聲音好輕﹐問﹕「難道你連開口留我﹐也嫌不屑﹖」
 
Cliff﹐我怎敢開口留你。君不見藍波終於離開了魏爾崙﹔天才橫溢的王爾德自負一世﹐愛上了英俊的少年勛爵﹐亦落得身敗名裂下場﹐客死巴黎。天人尚有五衰之虞﹐我縱有通天徹地的本領﹐又豈敢奢望留住你。讓你走﹐恐怕是自相識以來﹐我所能夠為你做的最好的事。
 
謝謝你陪我走過那些年。
 

第一次﹐十七歲。在北京。那時候﹐人們還不作興去三里屯﹑后海等地消遣。我與一幫同學跟任何造訪京城的遊人一樣。白天暢游紫禁城﹑雍和宮﹔晚上則漫步天安門廣場﹑王府井大街。然而無數個午夜夢迴﹐我回到卻是那酒店的十二樓﹐在寂靜的走廊獨自摸索徘徊。

 
兩年前﹐我因為工作的緣故再次來到北京。那一間當時新落成的酒店﹐早已不復存在。那處變成了一個大型購物商場。正值春節前後﹐人們拖男帶女﹐扶老攜幼。我踱步於五光十色的店鋪之中﹐竟生出些許孤寡之感。
 
那一夜發生的事情﹐記憶依舊清晰如昨。他扶著一個酒醉的女同學上樓﹐久久沒有下來。眾人對酒當歌﹐獨我一人如坐針氈。到了第三瓶青島﹐我再按捺不住﹐向衆人解釋自己累了﹐托辭回房休息。我坐電梯上樓﹐先來到那女生的房間﹐再走到他的房門口。我把耳朵貼在門上﹐探聽房內的動靜﹐一無所獲。
 
深夜﹐密封的走廊。雙腳走在地毯上﹐沒有一點聲響。空氣凝滯﹐只有連綿的耳鳴。我仿佛走進了一個迷宮﹐一條又一條北京胡同。迂迴曲折﹐九曲十三彎。忽然﹐我拐過一個轉角﹐猛地看見了他。他正站在走廊另一端﹐彼此眼中都有鹿撞的慌亂。這個鏡頭從此攝入腦海﹐再也抹不掉。
 
其他同學正在酒店附設的K廳﹐盡情狂歡。而我和他在樓上的房間廝混。他們自以為很快樂﹐可是他們又如何知道﹐我正與我心儀的男孩覆雨翻雲。那一刻﹐全世界﹐有誰比我們更快樂﹑更盡興。
 
許多年過去﹐我們成爲點頭之交﹐只在同學的婚宴上碰面。二零零三年春夏交替﹐非典型肺炎肆虐。本地媒體把他封為抗沙英雄。當一個城市需要英雄的時候﹐這個城市就完了。正如世界需要英雄﹐這個世界一早就完了。
 
我跟兩個中學時期挺要好的哥們﹐結伴出席喪禮。那位年老的特首也來了﹐由衛生局局長陪同。非常莫名。背負千古罵名的兩人出現﹐旋即引起一陣竊竊私語。
 
致悼辭時﹐我聽著他在醫院的同事憶述與他共事的細碎往事。他們說他是一位盡責的好醫生﹐他們說他是一位彬彬有禮的好好先生。聽說﹐是他主動向管理層提出﹐要求調往專責SARS的部門工作。臺上的人情緒激動﹐甚而落淚﹐致使場面哀傷。
 
如果上臺致悼辭的人是我﹐我可以與大家分享甚麽呢。當然我可以將過去床上的一幕幕﹐像情色小說一樣描述出來﹐如數家珍。讓喪禮上的每一個人都羨慕我﹐讓全香港的人都羨慕我﹐讓全世界的人都羨慕我。我曾經跟你們眼中這位英雄﹐有過如此親密無間的床第之情。你們永遠想像不到﹐你們永遠都得不到。
 
某天晚上﹐無線電視播放一個特備節目﹐講述SARS期間前線醫護人員的英勇事跡。電視臺爲了收視率﹐果真無所不用其極。這麽無聊的節目﹐除了我以外﹐還有誰會看呢。那時候﹐奇正在廚房裡忙活﹐我坐在客廳看電視﹐一邊抽煙﹐一邊吃薯片。
 
奇走出來﹐納罕地打量電視屏幕﹐「這醫生挺帥的﹐真可惜。」
 
「我跟這人有過一腿﹐你信不信。」
 
他看看電視﹐再看看我﹐嘿嘿一笑﹐轉身回廚房。
 
劉文滔﹐多麼富有文藝氣息的一個名字。不是車禍﹑不是自殺﹑不是九一一﹑不是AIDS。終年三十三歲。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