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黃金屋之趣
謀殺了…書
三月 12th, 2010
故事開始之前,先說明特別的詞語 "書車" 和 "書房"。
"書車" 是圖書館常用的詞語,代表一部有四個輪,高至腰部的車,全車只有三層高,要用人手推才可以動。它就像真車一樣有新舊款式,但這個故事跟款式無關,暫不作詳細解釋。
用途:不論新款舊款,它們都會停泊在圖書館不同的角落,讓讀者將不借出的書籍放到書車去,算是提供一個棄置的地方!通常讀者是不會將看完的書放回屬於它的位置,預期讀者四圍亂放,倒不如提供一個棄置處。不但方便其他讀者,也方便工作的員工處理過後,重新把它們放到書架上。
"書房"不是你們家中的那種書房,它是一個收集處,上回提到的書車,在被堆滿之後就會被送到 "書房",書房裡的同事就將被遺棄的書分類,整好過後又會送回它們的所在地。”書房”除了有這個用途之外,有時也會化身成為屠場。
”我剛剛在書車中看到的。”清潔阿姨遞過來的不是什麼失物,而是一本屬於圖書館的書,那是一本厚厚的食譜。而接過食譜的是另一位同事E先生,他是一位四眼的好好先生,對我非常友善!在E先生接過食譜的時候我就認得它,它是昨天回家的(被讀者歸還回圖書館),碰巧它回家之後就被我和同事F小姐隨意的翻弄過,驗明正身,沒有被弄傷,完整無缺!我心想,一定是被人撕破了,要送來療傷,就像是要把被撕破的頁數用膠布(膠紙)貼好。誰會料到昨天完整無缺的回家,今天就被人肢解了,有部份內臟仍然失蹤!在各同事細心的檢驗屍體和參考過往發生的案件,得知凶器是刀片,即Cutter也有可能是凶器之一!而凶手是有計劃的行兇,即叫謀殺犯,而且犯案次數多不勝數。你覺得凶手到最後有沒有被捉到?又猜不猜到凶手如何行凶?而食譜的下場,最後宣告沒得救,轉送屠場去。屠場是一個什麼地方?
屠場聽起來是在形容屠宰豬牛羊的地方,而圖書館內的屠場則是將各種年老,無人要,或者已斷定沒得救的屍骸(書)進行深入的肢解!此舉用來防範竊賊連屍骸都不放過,偷走它們。同事會利用Cutter在它們身上或內裡不同的地方留下劃痕,當我看見時,完全覺得它們正被鞭屍!我曾經反映過為何不將年老的它們派遣到其他慈善機構或者義賣?但結論是,不可能…因為會被人罵,又殘又舊的東西怎可以分給他人,寧願送到堆田區﹑甚至循環再用變成再造紙,也不會送出或義賣。它們當中有很多是健全的,只不過是缺頁的﹑遺失CD附件的新書﹑只不過看起來又殘又舊﹑又或者是版本舊了……等等,它們通通都會被人道毀滅!可能最後屍骸都可以循環再用,但再造紙會被選用來印書嗎?它們未必有這個機會再用來印書。有時候我會接收到上司的命令把年老的書抽出來,這個時候我就苦惱,矛盾,因為我變成了一個可以決定它們去留的死神。將健全的它們都送去死。而被我選擇的它們就是將會送到屠場,每間圖書館的屠場位置都不一,也許讀者們也會看得見,又或者是在”書房”。有時候我會化身成為天使,去拯救它們,如何應拯救?
下回再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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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被嚇怕了嗎?一本書也會被我說到像一個人一樣有血有肉,心有痛嗎?只想帶出訊息,對待書就要跟待人一樣。
不論冬夏之攻擊
十月 7th, 2008自從政府實施了冷氣溫度要在25-25.5度後,圖書館不論在冬夏兩季都被攻擊了!
原因就是人們在夏季為免費冷氣走來,每個人帶著一身汗味,只要靠近小許就會中毒啦!
在冬季時人們都一樣會來保暖,可惜因為冷氣不太夠,又人多之際整個空間也變得悶熱,好像不夠空氣似的。我就唯有站在冷氣出風位下,才可得到真正無味的空氣…雖說要保護環境,但不夠空氣會頭暈的,已經有不少讀者投訴再投訴,有時好的還會把冷氣調大小許,但若是中央冷氣的話就愛莫能助。
最特別就是,我時常在夏天見到讀耆來圖書館睡覺,坐著睡覺特別易睡著嗎?還是圖書館夠寧靜?我可不認同呢!圖書館多人時真的像街市﹑酒樓和幼稚園。
派糖啦
九月 19th, 2008相信大家對藍海寧所寫有關空姐題材的書不陌生吧?還未看過?快去借來看。現今社會,什麼題材的書都有,有如何開一間咖啡店﹑有敍述空姐生活﹑有法庭見聞﹑有不同種類的小說和金融或世界史地的書藉,但偏偏就是沒有有關圖書館的書藉。可能圖書館全職的工作非常忙碌,以至到沒有人去願意把有趣的事寫下來,又或者是責任與私隱問題吧!而且圖書館本身給人一種安靜的感覺,只有讀書人才會到的地方,所以沒有人對圖書館這個地方產生興趣。
但事實並非如此,當你細心的感受時,它有時是像一個歡樂天地﹑有時像「同事三分親」的辦公室﹑有時像街市…還有好多好多。
最近接觸到的一個新詞語「派糖啦」大家通常想到蛋塔包點新鮮出爐,但其實有別的含意。每間圖書館也有自己一套上書的方法,有些會儲起一大堆才整理上架,有些則有什麼就上什麼。其中一間就是把最熱門的儲起再一次拿出去上架,最熱門之一便是「老夫子」,相信不論大人小孩都一定看過!為何要儲起一大堆?如果每次只上幾本,那夠一大班小朋友分?等你儲得一堆,那就要等好耐?這也是只避免大伙兒為搶愛書時發起糾紛。
每次一出書,大伙兒不論男女老幼便一湧而上,那位負責上書的職員就像一位司機,不但要留意路面情況,而且也要保持各人的安全,因為怕書車會撞到他們。當書一隻腳踏進書架便被大伙兒再拉出來,把它接回家去。最利害的一次是我已把那本書一隻腳拉了出來,怎料到另一個小姐拉它另一隻腳,就此把它搶走。
所以現在把上熱門書的時間說成「派糖啦」,那就表示那些書就像糖一樣,愛看那些書的一定會像蜜蜂愛蜜糖一樣蜂湧而至。
好市民獎
九月 17th, 2008你覺得好市民獎是應該頒給一個什麼人?我自己認為是給一個對社會各人有重大貢獻的,例如幫助警察捉拿要犯或捨身救人…但是怎會想到有人連區區的小事也會一要求別人頒個好市民獎給他?
聽說,有位讀者他不見了一本書,便來到圖書館問怎樣做。同事們也專業的回答他只要補償書本連同附件及有關過期罰款的款項後便可,那位讀者很樂意的補償了。可是過了很久後,他拿著當時不見的書再回來,說要退款。不是不可以退而是這樣不就是等於過期還書嗎?扣除了這些日子,那款項已經跟補償時的款項互相抵消,那有得再給你退錢。如果每個人都是這樣,在到期還書那天補償了書價,直至到一年後甚至到幾年後再把書還回來,退回當天付的錢,那怎說得過去?
這其實也不是問題的核心,經過解釋後,他明白問題所在,也清楚知道沒有得退款。最大的問題是,他竟然跟職員說:「我特意拿書來還給你們,你們應該要頒發一個好市民獎給我!」借了便要還,這不是定律和義務嗎?這樣也可以要求好市民獎?
這不是虛構的故事,但大家可以當笑話一宗。
字典怪客
九月 9th, 2008又到上班天, 早左返到圖書館, 一入去還書, 就比阿俊(同儕)叫左我去一二邊, 細細聲跟我說:
"別走近那個男人, 他捉住你的時候, 誰人也幫不了你。"他的眼瞧向查書機那處, 直指頭髮斑白的老伯...
我沒有追問原因, 因為還未到值班時間, 我去看其他書, 這時遇上另一位同儕joy, 她也跟我說那位伯伯的事, 這次我就問原因了...完來那位老伯差不多已經問過了整個圖書館的人, 他不懂的字怎樣於字典裡查出解釋。
到了值班時間, 我一直都離開老伯的視線範圍, 但我一直有留意老伯的動靜, 我算過他由我值班起至他離開, 應該差不多三小時, 合共詢問了差不多10個人, 當中有我的同儕, 小朋友讀者, 年青讀者。然而, 我的同儕均有自己的職責, 所以都沒有回答他。
小朋友讀者之中, 有一位常客就很快很直接了當的拒絕他!但也有小讀者願意為他查一兩個字。
也有很多讀者幫不了他, 而同儕有時也叫那位老伯不要煩擾別的讀者。
過了很久, 我就再沒有見到他的蹤影。
有時不是不願意幫他們, 而是有時會"順得哥情失嫂意"呢。最後就會招致投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