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發表於: 六月 2008, 04
中文書的方言問題
由 Maple
寫於2003-06-02 09:24:41
某天在榆林書店發現了台灣版《我愛的人.愛我的人》。印刷相當精美,有梁芷珊的自序和簡介。
出版社對讀者照顧得相當周到,書中一些香港慣用語附上注釋,例如「公屋」、「居屋」、「執拾」。因為「屯阝」字屬於香港獨有字,電腦字庫中找不到,所以凡有「屯阝」出現的地方一律改作「邸」,華富屯阝變成華富邸,感覺有點怪怪的。
看見這本書才發現,中國人雖然書同文,但兩岸三地都有地方色彩濃厚的語句,本地讀者能會意,但外地讀者卻摸不著頭腦。
谷主時常看台灣書,發現有些詞語的意思和香港的意思有分別。「告訴」在台灣的意義不只是「將事情通知某人」,其中也包含「起訴」的意思。手提電話變成行動電話,也不難理解。但碰上俗語和注音,若沒有注釋,唯有投降。
在書中加入地方語言,可使本地讀者更加投入,但也因此而失去外地讀者。如何取捨,千百年來始終沒有一個圓滿的答案。





2008-06-04 07: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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