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媽媽,殺你的人出獄了(節錄)
許是獃在醫院太久沒外出走動了,走這麼一個小小的斜坡,竟然氣喘如剛跑了一場馬拉松。
媽媽的墳墓是在斜坡上第二個路口轉左的最後一個。
許暗還記得,那一年,爸爸殺死媽媽的事件轟動全港。報章連日以此事為頭條新聞,搜刮資料作詳盡報道。
負責他個案的社工已立即把他秘密地送往一青年宿舍,等候入住寄養家庭。
但一名神通廣大的報章記者竟然找到了他的暫住處,在他離開宿舍上學去時在閘口等待,趁機拍照。
翌日,當他發現自己的相片在報章頭版刊登後,他便拒絕回校上課,甚至連踏出宿舍也不願意。
有一個殺人犯爸爸,是他畢生最大的恥辱,而這個恥辱將會長伴著他,一生一世。
一個寒風刺骨的深夜,當宿舍的人都在呼呼大睡時,許暗悄悄走到浴室,用刀在自己的手腕輕輕一割。
比較起來,肉體的痛比心坎的痛輕微得多了。
許暗坐在浴室的一張膠凳上,手,放在洗手盆;眼,凝視著那一滴滴從傷口滲出的血。暗紅色的、濃濃的血,像從紅玫瑰花蕊淌出的淚。
流乾身上的血,便可以跟爸爸斷絕血緣關係。我亦不用再背負著殺人犯之子的名字,像老鼠般永遠活在黑暗的街角小洞。
他閉上眼睛,靜靜等待死神的降臨,替他了斷這短暫而痛苦的人生。
在他昏睡過去沒多久,有人發現了他,把他送進醫院。
他躺在醫院的時候,那個曾經偷拍他照片的報章記者前來探訪。陪伴著許暗的社工,正想把這記者轟走,他卻先向許暗致歉,並把一張讀者捐款的支票呈上。
而支票上的那筆款項,足以讓他替媽媽辦理喪事,並能夠支付他往後數年的生活費。
跟社工商量過後,他還是強忍著一股怒氣,收下這張可以助他暫時解決經濟問題的支票。
媽媽墳墓的四周,雜草叢生,墓碑前更躺了幾片枯乾的樹葉,這是預計之內的。
只有我一個會來探訪她,亦只有我一個是永遠懷念她。
每年的清明節和媽媽的冥壽,許暗都會到媽媽的墓前,跟她談談近況。
三月三十一日,是媽媽的冥壽,他還未能出院,但思前想後,他決定「自行離院」,往掃墓去。
這兩個月內發生的事,他認為有必要跟媽媽報告一下。
許暗先清理好置在墳前的奶白色瓷花瓶,把攜來的兩朵白玫瑰輕輕插上。
記得有一年的清明節,媽媽見到街坊帶著一束束黃菊掃墓去,她便開玩笑般跟許暗說:「他日我百年歸老,千萬不要帶菊花來我墳前。
菊花不值錢的!我要的是高貴的白玫瑰。但不用買一大束,太破費了。兩枝啦!兩枝就夠啦!」
近中午時分,風吹拂臉頰,都是暖和的風。花瓶裏兩枝白玫瑰逆著風,伸長脖子往上探,彷彿要看清楚墓碑上的名字和照片。
許暗以背擋著風,給媽媽燒了幾紮紙錢。
他曾希望將來長大了,賺到錢,給媽媽買一間屋,並給她足夠的生活費,讓她下半輩子過優哉游哉的生活。
萬料不到,媽媽這麼早便離去了。
此刻,他看著火舌把紙錢飛快吞噬。
媽媽,你可知道呢,殺你的人早前出獄了。
而我則因遇上交通意外入院。在這段期間,他差不多天天都來看顧我。雖然如此,在這三數星期裏,我跟他說過的話不到十句。
無論他做任何事,說盡任何話,都不能彌補他之前所犯的錯。
奪去了你的性命,摧毀了我們的家庭,「中止」了我的童年,令我今後與快樂絕緣。
這一切,都是無法饒恕的。
我不會考慮採取報復行動,但會繼續對他冷漠如陌路人,或許這已是最佳的懲罰。
媽媽,你放心。你永遠會活在我的思念中,而他,我對他的恨不會減滅。
討論問題:
如果你是許暗,你會原諒爸爸嗎?
Yung [遊客] 發表於: Dec 8th, 2009, 17:12
咁快就有啦
大約幾時出?
Yung
sinsin [遊客] 發表於: Dec 8th, 2009, 17:45
叛逆歲月17 這麼快出
鈴音X嵐嵐 [遊客] 發表於: Dec 8th, 2009, 20:33
Rosa [遊客] 發表於: Dec 9th, 2009, 16:30
君比 [遊客] 發表於: Dec 9th, 2009, 16:56
叛逆歲月17將於12月18在香港書節優先發售。
之後21號都會在各大書局上市的。
leeyyf@netvigator.com [會員] 發表於: Dec 9th, 2009, 16:58
多謝支持!
leeyyf@netvigator.com [會員] 發表於: Dec 9th, 2009, 17:04
http://www.openbooknet.com/blogs/u/quenbyclub/
Yinki [遊客]
· http://myblog.yahoo.com/cheungyinki98 發表於:
Dec 9th, 2009, 21:08
叛逆歲月17有我篇序嫁!!!
好朔待呀!
i will surport U 4ever!!
紫日 [遊客] 發表於: Dec 9th, 2009, 21:11
go to see see
君比:
我希望去到,因為我好想拿你的親筆簽名.
但是我覺簽名會在一至五舉行,我能去的機會更大.
回問題,如果我是許暗,我會原諒爸爸,但是暫時不會跟他一起住,因為我未知他是否已經真心後悔殺了我媽.
我十分喜歡《叛逆歲月17》的書名 - 一秒鐘的情深告白.
紫日
sinyu [遊客] 發表於: Dec 9th, 2009, 22:02
晴` [遊客] 發表於: Dec 9th, 2009, 23:08
Carly [遊客] 發表於: Dec 10th, 2009, 19:19
我D個人資料全部係裡面!!
Carly [遊客] 發表於: Dec 10th, 2009, 19:20
讀者 [遊客]
發表於:
Dec 10th, 2009, 19:59
正 [遊客] 發表於: Dec 10th, 2009, 20:50
bosco [遊客] 發表於: Dec 11th, 2009, 18:13
cake [遊客] 發表於: Dec 11th, 2009, 19:00
志偉 [遊客] 發表於: Dec 11th, 2009, 19:54
因為不境佢係許暗唯一親人...還有,那件事我覺得,只係一個意外,我想許爸爸係不小心,所以我覺得許暗應原諒爸爸...
婭月 [遊客]
發表於:
Dec 11th, 2009, 21:21
JC [遊客] 發表於: Dec 12th, 2009, 11:08
我會的!不過要慢慢來,因為我要時間觀察,畢竟要改變對一個人的看法不是易事。但總有一天我會原諒他,因為恨一個人其實只會讓自己痛苦。
P.S.由於「父親」殺的是媽媽,我不會認為自己是殺人犯的兒子,我只會覺得自己是被害者的兒子,而那人將會有一段長時間,只是我的「父親」!
Yung [遊客] 發表於: Dec 12th, 2009, 11:20
我仲未收到封書迷會既E-MAIL....
我會係20/12到書節支持你
第一次去這些活動,好緊張呀,雖然唔係第一次見你
到時可唔可以比你其他作品比你簽名?
同埋可唔可以同你影相?
好期待!thx!
Yung
小綾 [遊客] 發表於: Dec 12th, 2009, 19:32
彤 [遊客] 發表於: Dec 13th, 2009, 12:40
正 [遊客] 發表於: Dec 13th, 2009, 15:13
好想快D可以睇到《叛逆歲月17》,期待左好耐啦~
metoo
marco [遊客] 發表於: Dec 13th, 2009, 18:58
phi0202@yahoo.com.hk [會員] 發表於: Dec 14th, 2009, 11:02
蔚 [遊客]
發表於:
Dec 14th, 2009, 11:54
eliza_fans [遊客]
發表於:
Dec 14th, 2009, 18:35
aRyin=] [遊客] 發表於: Dec 15th, 2009, 00:02
希 [遊客] 發表於: Dec 16th, 2009, 18:56
有冇桌布?
趙雲仔 [遊客] 發表於: Dec 17th, 2009, 23:09
君比 [遊客] 發表於: Dec 18th, 2009, 10:08
趙雲仔 [遊客]
發表於:
Dec 19th, 2009, 22:50
叛逆歲月17 一秒鐘的情深告白幾時才會在各大書店(例如:大眾)出售呢?
Yin [遊客] 發表於: Jan 12th, 2010, 18:58
celia [遊客] 發表於: Jan 19th, 2010, 17:52
如果我是許暗,我會原諒爸爸。因為不景都是自己的唯一一個親生父親,而且媽媽都去世了這麼多年,如果她看見自己因為被親生爸爸殺死,而不原諒他,她必定很傷心。
Wong Kin Yee(Claudia) [遊客] · http://hk.myblog.yahoo.com/claudiakywong 發表於: Feb 7th, 2010, 18:54
~支持你每個决定,加油!!~
可昕 [遊客] 發表於: Feb 27th, 2010, 09:36
如果我是許暗,我不會恨爸爸,但不代表我原諒了他。我不恨他,是因為恨一個人太累,日常生活的種種早已令我感到十分疲倦,何解要再為自己徒添煩惱呢?原諒,其實是很困難,因為傷害已經造成,就像肢離碎的心一樣,修復難,要完好無缺更是沒可能,最多只能成為陌路人,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世界。從此以後,各不相干。兩條直線過了相交點後,就背道而馳...在事件之中,與其說他「中止」了我的童年,倒不如說自己成長了,到了另一個新的階段,只不過是比其他人早了些。
可昕:要許暗看淡,要有一個契機。人吶,就是太執着,往往沉溺在過往的苦痛之中,其實愛與恨都是一樣,一樣是付出了相等的感情。
----------------------------------------
你的叛逆青春5使我看到人性的丑惡,真是一本好書,你是一個好作者,結局很好,謝謝你!
君比 [遊客] 發表於: Feb 27th, 2010, 17:20
謝謝你!我會繼續努力!
霖霖 [遊客]
發表於:
Feb 28th, 2010, 19:41
Yuen Ho Ting [遊客]
發表於:
Mar 14th, 2010, 18:20
君比 [遊客] 發表於: Mar 16th, 2010,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