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寫作
「筆者」

連看了幾篇「筆者」前,「筆者」後的文章,有感。
「筆者」,是執筆之人,那不就是「我」嗎? 好端端的一個「我」字不用,卻去寫甚麼「筆者認為」,「筆者覺得」,長氣到嘔,那是為甚麼?
可能有人認為「我」字太自我,有欠客觀;但以另一個符號取代「我」字,亦不見客觀得哪裡去呀,始終是說同一番話。而且,文字客觀與否,在乎理性邏輯,多於文字雕琢,以為多寫兩個「筆者」就多幾分客觀持平,那不是虛偽就是愚蠢。
更何況,那些「筆者」所書之文,往往附上署名,別人一看就知「筆者」是你,何必多此一舉?
有「筆者」能跟我解釋下嗎? 感激不盡。
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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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我再用心想想,又有以下看法。
「筆者」和「我」的分別,其實是「寫手」與「作家」的分別。
「作家」替自己寫作,表達的是自己意見,而讀者關心的,也是作家的個人看法。
「寫手」則替團體工作,像報章的社評寫手,他們不是為自己寫作,不是要表達個人看法,而只是替整個社團執筆,是社團的一隻棋子。而讀者所關心的,也不是寫手的個人意見,而是社團的立場。
寫手自稱「筆者」,並無不妥,因為他的確只是「執筆之人」。
但作家為自己寫作,表達個人意見,卻也自稱「筆者」,未免多餘。
愷一
《英文由F字學起》出書了!
大家,我有要事宣佈。
我出書了!
這是我第一本書,都叫《英文由F字學起》,由皇冠旗下的青春文化出版。記得教書時還未寫 blog,曾跟朋友開玩笑說:「將來我要寫一本書,叫《英文由F字學起》。」想不到當天的戲言,竟成真了。
主題和我網誌一樣,都圍繞學英文的方法和態度,亦有大篇幅狂插香港病態的英文學習文化。這本書除了集合網誌和專欄中較有代表性的文章外,還有一些新寫的篇章,包括「訪問自己」一節。
本書會在七月中上市,在各大書店有售,請大家多多支持,也向朋友介紹下這本書啊!

前言
我愛英文,也希望學生愛上英文。
這是我的教學理念,所以教書時,我一有機會就讓同學接觸英文可愛之處:
羅素鏗鏘有力的文筆,奧斯汀幽默諷剌的小品,海倫凱勒感人肺腑的 Three Days to See,馬丁路德金慷慨激昂的 I Have a Dream,《老友記》中Chandler抵死的對白,甚至BBC主持玩電話的爆笑錄音......
我要令學生和我一樣,都瘋狂的愛上英文。假如你感性過人,就由感人的文字學起;愛看笑話,就由喜劇學起;喜歡爆粗,就由F字學起吧。總之要從興趣入手,因為我相信,要學好任何事物,都先要愛上它。
那些只視英文為搵工升學的工具的人,很難學好,因為他們沒有欣賞的眼光,少了求知好學的心。他們從不過問句子節奏是否優美,修辭是否有趣;讀到好文章時不會暗忖:「寫得文章若此,死而無憾!」;他們只懂記生字,背文法,在他們心中,英文永遠跟證書,課程和考試掛勾。這些人永遠學不好英文。借用德國哲學家康德的術語:我們應視學英文為 an end in itself,而非 a means to another end,這樣才能成功。
好了,這本書到底講甚麼? 這不是本英文教科書:我既不教生字,亦不講文法,所以如果你要學「三千單詞」,「兩百句式」,或要「兩星期學好英語」,可速退款。我在書中和大家分享的,是學英文應抱的態度,和有效的學習方法。
我不是甚麼名師,天王,更不是權威。我只是一個熱愛英文,希望分享所學的人。南華早報有篇報導最得我心:我是甚麼人? 就是 a language lover。
早陣子在網上看到微軟老細Bill Gates在哈佛大學的畢業演講,有一句讓我感受很深。他說:I love getting people excited about software. 現在,讓我拾人牙慧的也說句:I love getting people excited about the English language.
這就是我寫《英文由F字學起》的目的。
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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