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你對我失望,那我也因為你失望而更失望。
2. 不要隨便想像我,不要太投入在你自己投射的世界裡。
3. 真正的我,從來不曾在那裡出現過。
4. 真實的我,你還不明瞭。
5. 所以,別輕易對一個人妄下判斷,並四處宣揚。
6. 十呎。
7. 現在的我,日子過得很愜意。目標明晰,天天為了自己喜歡的事努力著。
8. 你以為我很灰?我唔食雪條,條脷都有幾種色呀,細路。
9. 哈哈。
10. 所以,十呎吧。
11. 都把這個當動詞用了。
12. 不要隨便對號入座,不要胡亂給我扣帽子。
13. 繼續在你想像的世界裡自生自滅吧。

14. 最近,《忽周》越寫越投入。
15. 該說,是逐漸摸索出一種嶄新的風格吧。
16. 很多原本不喜歡我的人,都跟我說,最近這篇《男人與約定》,感動了他們。
17. 悄悄告訴你們吧,寫這篇的時候,我自己也眼濕濕啊。
18. 剛寫完新一篇。
19. 同樣感觸,同樣寫完之後,悵然良久。
20. 該如何面對這種脆弱與敏感?
21. 我們都在惋惜所有消逝的時光
22. 和曾經深愛過,卻又無法以更好的自己再愛一次的他們
23. 如果當時我們能,不那麼倔強,現在也,不那麼遺憾吧。







pakchi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02:18
貽興 [會員] 發表於: Jul 6th, 2008, 02:29
維珍尼亞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02:31
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再。
十呎,除了是一個動詞外。
十呎,也是一個形容詞。
要是,你說他們沒有明瞭你。
那,你又有沒有明瞭過他們呢?
愛,不是說出口的。
要知道,當你說愛的時候,愛就溜走了。
如果,你把他們拒於門外。
這樣,你連叫他們去愛你都沒有資格。
珊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02:34
文玲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02:40
pakchi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02:55
偶爾從牀下底的盒子裏拎出來看看是可以,但經常想着,就令人沒進步......遺憾不是飯,吃了沒有能量的,過去就讓過去,愛過就讓愛過,錯過就讓錯過......現在「為了自己喜歡的事努力」更好!
說完。
貽興 [會員] 發表於: Jul 6th, 2008, 02:55
拒諸門外,是因為不想他們走近。沒錯。不是什麼有沒有資格,只是不想有人輕言愛我,或者誰,不想誰隨隨便便走過來。
維珍尼亞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03:11
其實從前,我們早已經走很近。
我們從來沒有輕言愛你,因為我們是打從心去愛你的一切。愛你的文字,愛你的性格,愛你的黑暗面,愛你的所有。
然而,我們無私的愛同包容,換來的是你十呎距離。
Janus [會員] · http://hk.myblog.yahoo.com/janusssy 發表於: Jul 6th, 2008, 03:26
非常認同… 嗚嗚~ (忽然好想好想哭)
貽興 [會員]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1:20
無私的愛?哪有?
文玲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1:50
維珍尼亞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2:03
這是我的老毛病。
無私的愛,從來也有,只是你從不發覺。
其實,原先我是打算不打算出聲的。
我只是太討厭你那種十呎的言論。
你十呎言論.,只會令你停在你自我世界裏。
每天就聽著那些甜言來過活。
冇用的。
你太自我中心,這世界不會圍住你而轉的。
他們並沒有活在想像的世界,活在想像世界的人是你。
aki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3:18
自己的事,總不要別人去評論啊。
辛苦你了。
書展加油。
candy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5:36
PS什麼距離也好,你活得自在最重要=]
無私的愛..*嗯..有和沒有..也好..最重要活著快樂享受著吧=]
姿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5:58
心有如打成一塊塊碎片,散落在世上某個角落.
幸而,那只是一個誤會.往後,誰也沒說甚麼,因為大家經過這次之後更多了一種無法言說的默契
貽興 [會員]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6:54
明明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8:25
什麼異能,我也想學。
我條脷一直都是瘀黑。
XiaoWeng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8:25
身陷苦難時,我們的確很需要身邊人的關愛與支持,
但,要重新活過來,最後還是得靠自己的力量,悟出最適合自己的信條,然後撐起身子,繼續前行。
而所謂信條與論調,又有誰能準確判定它是錯還是對?
十呎距離,有何不可?
既然我們無法透視事情的本源與真貌,
那麼,我們便不應該漠視「過程」,而直接指陳「結論」的荒謬與無情。
真的。十呎距離,有何不可?
十呎以內,除了甜言,應該尚有很多值得珍惜的物事,而當中,應該包括愛之愈深,責之愈切的種種提醒與訓勉。
貽興的確是一個「很麻煩」的人,
但從來不是一個故步自封、與世隔絕的偏激分子。
在我的認知裡,王貽興是一個比誰都懂得尊重生命的人。
而他對人事、物事的專注,也時常感動著我…
姿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9:26
凝 [會員] 發表於: Jul 6th, 2008, 19:55
別人對你失望,只是因為,他以為你應該就是他的樣子。
所謂的對你失望,其實不過是他對自己印象中的你失望。
貽興 [會員] 發表於: Jul 6th, 2008, 20:01
我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不是全部的我,也不是與我無關。
becky.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20:55
書展簽名會geh日期公佈左未,好心急想知呀.
希望你快樂
gasb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21:10
21.::講真,我差吾多一發呆就會諗番起消逝ge時光,諗番起先知自己當時係幾咁白痴。
加油呀!好期待你ge小說!!
Mandy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21:29
根本不了解你,不明白你,
卻愛跟你走得很近,
裝作跟你很熟絡一樣...
愛與不愛,其實都只是一線之間吧..
它們的距離都沒有十呎。
不要隨便說出愛與不愛,
那是兩個最不能輕看的詞彙...
需要負很大的責任的。
我相信,
王貽興心底裡的感覺,
從來都不是其他人能夠窺看得到的,
王貽興心裡面所想的,
都只有王貽興自己知道,
亦不需要向其他人解釋,
不是嗎?
pakchi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22:19
奉獻無私的愛,是無私的話,何需發爛要對方發覺。
太討厭別人的言論,便不要聽、不要看,還樂得清靜。
對方的世界是怎樣,你百份百清楚嗎?晴朗時你在嗎?天黑黑時你在嗎?在這世界裏,每天吃着甜品過活,一定易過聽着甜言過活。
世界是不會圍住誰而轉,而別人的世界就是別人的世界,誰先去想像別人的世界,就是誰想去侵佔別人的世界......其實,誰想誰融入他個人世界時,那道個個以為密不透風大門輕按一下便會打開,人人如是!
pakchi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22:23
yvonne [遊客] 發表於: Jul 6th, 2008, 23:11
最初是很不習慣一直看是文質彬彬,感性的貽興在忽週變得粗鄙,即時down grade 了, 不過內容確是一矢中的,很多朋友看了也有同感.
我想,你在寫其他專欄和忽週的時候,會不會感覺性格分裂?嘻嘻
加油!
貽興 [會員] 發表於: Jul 7th, 2008, 00:10
維珍尼亞 [遊客] 發表於: Jul 7th, 2008, 01:05
要不是pakchi 你的留言,我可不會出聲的。
原來,別人所說的話不是順耳、不是一些吹捧的話就叫人走,叫人收聲。這就好像野蠻人的行為一樣。
Mandy,你不是他們,難道,你又會知道他們同貽興的甚麼嗎?
人狼作家,即使你的想法,不是全部的你。
但你要知道你的想法,是掛著你的「你」字行頭的。你多少也該付上一點責的。
Coral [遊客] 發表於: Jul 7th, 2008, 01:56
我想,雖然不知那個三十歲的約定會否兌現,但心底能刻有這樣的一個名字,終究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吧!
Mandy [遊客]
發表於:
Jul 7th, 2008, 13:23
是誰又對號入座了?
我並不知道原來單純的言論,
是要受到別人的批判的,
從來,我都沒有說過我很了解他們,
而且,我亦自覺沒有資格說出,
這樣可以了嗎?
JOEY [遊客] 發表於: Jul 7th, 2008, 13:57
她說, 別人常常形為她變得與從前不一,
事實是, 別人根本就不了解她
或許是大家也認定了身邊的人就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