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了四分一的小說,又停下來了。
身體狀況不太理想,唯有先擱上一擱了。
或者可以勉強寫下去的,但是,為什麼要那麼急迫去完成它呢?
我現在的寫作速度,遠遠超於出版能趕上的速度,還是先慢下來吧,肉體與靈魂扯太遠,距離太久,回不去了的。
而且我知道,忽然不為什麼地停下來的我,總是又再需要蛻變的時候,才本能反應地這麼做。
因此,我樂得如此。
就提前歲晚收爐好了。
儘管迫自己休息了差不多一星期,又蠢蠢欲動。
沒寫書的這幾天,只寫專欄,卻把大部分時間,都用來看書。
什麼書都看,而且,好一段時間沒興趣再消化的書,這陣子,竟又津津有味地在讀。
重拾毫無功利目的的閱讀,是一件很快樂的事。
讀一本書,其實真的不需要什麼理由的。
只有你沒讀過一本書,卻在人前佯稱讀過,才需要理由——
讓自己開脫。
以減輕內心的自責與虛惴。
當物慾越來越膨脹,當我們因著資訊爆炸與享受,增添了那麼多原罪以外的罪衍,為什麼到今時今日,還是沒有人追究這種佯裝自己讀過某本可以用來唬人的經典書藉的罪呢。
那麼多淫巧怪奇罪名的今日,為什麼,沒有一條叫做「文化訛騙」的罪?
如果偽造遺囑騙錢是罪。
那麼,偽裝自己讀過某本書的証明,騙取他人讚賞與認同,為什麼不算是罪?
日本把專門用言語誘騙對方,虛擬身分,製造天仙局騙去對方金錢的寶藥黨,稱為詐欺師。
為什麼連詐欺獵人都有的社會,就是沒有人去指出這些文化詐欺師呢?
沒看過的書或者電影,卻說自己看過。
不是在聚會被人突然問及,不得不回答的善意謊言,而是為了顯示自己的身分與識見,主動提及,並搬弄他人的意見,當成自己的精僻洞見,侃侃而談那種。
明明沒看過,卻裝作看過。
看過,卻裝作沒有看過。
不去做愛情詐欺師金錢詐欺師,卻跑去做文化詐欺師,多少也是個喜歡文學的人吧。
然而同樣喜歡文學,我卻無法想像,他們為什麼會這樣做,卻毫無愧疚。
就如我無法想像,同樣的文字,在他們的組合演示裡,竟然,可以如此迥然不同。
如此空洞,又如此歹毒。
所謂文學,只是他們展示自己如何熟練操作術語的扶乩表演。
知其言不知其所以言,寫出滿足時下理論與風潮的作品,趁機在文章中堆砌知識,企圖製造某個讓人仰望敬畏的自我形象。
只跟同聲同氣的人圍在一起,互相吹捧,把未發生的事說成快要發生,把未成氣候的說成火紅得很。
比誰都容易眼紅。攻擊同代人,最不遺餘力。
這些,性格語調與氣味大同小異的文化詐欺師,越來越年輕,越來越猖獗,充斥盤踞,為什麼,我們被迫要附和應酬,卻無法輕易指出他們的真身,然後冷笑一聲,轉身離去?
為什麼出版與文學不斷萎縮的空間裡,早死的,總是踏實地寫踏實地讀的人,而不是這些人?
是因為他們的生命力較強,抑或,是文學的衰亡,他們也有責任?
詐欺師騙的是錢。
文化詐欺師騙的,也許比較高雅,也許比較可憐,視乎你怎麼看吧。
他們騙的,其實只是別人並不在意的認同與肯定而已。
因為害怕坦白承認自己沒讀過會被歧視,被認為不夠文化,所以,拼命搜集勳章,來裝飾自己滿是補釘破洞的衣服。
他們全是皇帝,以沒讀過的書,透明的書頁,來遮掩自己赤裸的軀體。
而我們卻無法像童話裡的誠實孩子那樣,直陳事實。
卻被迫參與大大小小像這樣的國王出巡遊戲。
如果你身邊人會因為你未讀某本書某套電影而歧視你、看輕你,這種人,你最好儘快遠離。
因為,他們正正就是佯裝訛騙,把未讀過的厚書給自己墊腳,讓自己能睥睨平庸眾生的,文化詐欺師。
其實。
每個人一定都曾經因著尷尬與情急,撒了好些話語捐式的謊言,說自己讀過什麼跟什麼。
然而,有些人會因為羞愧,而下次不再撒謊,或者為了圓謊,消滅罪疚,而回家急急把書讀過,亡羊補牢,以免下次被人識破。
可是同樣的一件事,不同的人,卻有不同的反應。
有人會發現原來這麼輕易就能夠騙過大家,獲得敬佩欣賞,幹嗎還需要真的花時間心力去讀呢?
乾脆佯裝讀過,搬弄一堆似是而非的空洞術語不就可以了嗎?
這,就是性格與心地的分別了。
成為文化詐欺師的人,總是那些愛好名譽、急功近利的人。
偶一為之的被動與條件反射式應答,跟刻意佯裝誤導取利,動機與本質上,都是有分別的。
如果你真的覺得那些書,那些作家的名字,讀了,真的能讓你與別不同,感覺完善,你就真的揭開這些書,讀吧。
借來的書名與書頁撮寫資料,無法讓書裡的氣質,在你身上盤桓多久。
唯有真正讀過,感受、消化、反芻、沉澱,讀不通的地方自己找方法去理解,像攀山那樣克服,這本書,書裡的智慧,以及當中險峰才有的無限風光,才真正屬於你,成為你生命你知識的一部分。
讀過但沒留下印象,沒有感悟,跟沒讀過沒分別,不是你不去讀然後騙人說讀過了的藉口。
凡有人走過,必定留下痕跡。
今日還沒引爆的藥引,也許需要將來某些經驗、場合與時機會配合,才能讓你忽然了悟,豁然開朗。
況且,你大方表示讀過卻不懂,總好過沒讀過卻懂得。
因為很多人都說看過,所以你也不能輸蝕,表示看過。
懂得別人消化過濾過的二手讀後感與資料,絕對不等於你就懂得原著。就像你沒看過電影,卻以為看了影評,就等於看過了一樣。
你不過是讀了那人主觀投射的東西——甚至只是那人沒讀過卻裝作讀過,從另一人的記述裡轉借剽竊過來的第三四五六七八手資料而已。
人家吃完神戶牛柳,然後拉了一坨大便,你吃了他拉出來的大便,可以四處向人吹噓自己吃過神戶牛了嗎?
就算你騙得了人,你也騙不了自己。
你其實,只是不斷吃大便而已。
不要留言安慰我,叫我不要動氣之類。
我根本就平靜得很。
上一篇文章又好,這一篇文章亦如是,寫的時候,我都心如止水。
最近也沒什麼人惹惱了我。
不過是,記下自己冷眼旁觀過的瑣碎,把揉眼時捽到的塵粒,檢視一下而已。
寫作是一條很孤獨的路,做對做錯都無法立刻知道,也沒有人會好心告訴你﹙卻偶然會有人誤導欺騙剛好路過的你﹚,只能不斷內省反省,引以為誡,叫自己不要走錯走遠。
因此,我寫下這篇觀察筆記。
很多留言勸導慰解的朋友,其實,你們都猜錯了我的心意。
不過,也只是印証了,大家各自的主觀投射而已。
其實大家怎麼看,我還是沒什麼所謂的。
只是,自以為很理解,忽然跑過來拍我肩膊,留下一堆莫名其妙的話,然後感覺良好地走開,是不是也需要顧及當事人的感受呢?
尤其,當你拍人家肩膊的時候,人家可能在熟睡,或者正在扒飯……
P.S 某日看到一篇令人莞爾的網誌。某人轉來給我看的。那人聽說我出版很多本書,然後聽別人說其中幾本是專欄結集的作品,就說我騙人,說我懶惰。
喂驢頭,如果所有已發表過的文章選輯結集成書就不准出版,就被認為欠缺誠意,那麼全世界的書會少了幾千萬本,你又知不知道?多少古今中外認真出色的作家,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把已發表過的文章基於某些主題篩選校正,結集推出,難道你不知道嗎?誰規定書一定要新寫的?作品新與舊跟作品水平有必然關係嗎?認為完全沒有發表過的東西就一定很好看很有水準,這是基於什麼邏輯下的結論呢?
妒忌或者不喜歡人一個人,其實不一定要什麼堂皇的理由去自欺或者欺人。
簡單直接說一句你沒讀過我的作品但你不喜歡我,不就乾脆俐落了嗎?
裝成文化詐欺師的模樣,挪用大堆空洞術語壯膽的人,最沒種噢。



面包超人 [遊客] 發表於: Feb 3rd, 2010, 05:13
一個人成功扮一隻豬氹一個人......
很多豬欺詐自己是人......
ben li [遊客] 發表於: Feb 3rd, 2010, 09:22
你說如果身邊有「文化詐欺師」的話,就盡量遠離他,但我身邊卻有大量「文化詐欺師」,甚至我自己也被感染成「文化詐欺師」,但看完這篇後我會讓自己「重生」,不再重視「文化詐欺師」的歪理,然後再細閱你的書...
P.S
好危險
E個留言係上堂時打,做了壞學生添...
宅ben 上
Sonia [會員] 發表於: Feb 3rd, 2010, 09:28
Sonia [會員] 發表於: Feb 3rd, 2010, 09:55
讚!!
滿堂 [遊客] 發表於: Feb 3rd, 2010, 10:00
碧雲 [遊客] 發表於: Feb 3rd, 2010, 10:28
知道你的身體狀況不太理想有點令人擔心.
知道你願意好好休息就放心了...
我可能未必完全了解你的心意和想法,所以我不會來拍你的肩膊, 因為我相信你現正(早上十時)在熟睡中...zzz...
葡撻 [遊客] 發表於: Feb 3rd, 2010, 10:55
人棍bear係冇眼睇je~~ waka
Franky [遊客]
發表於:
Feb 3rd, 2010, 10:58
滿堂 [遊客] 發表於: Feb 3rd, 2010, 11:02
WINSOME ๑۩۞۩๑`゚・*:. [會員] 發表於: Feb 3rd, 2010, 12:09
個Bear Bear。
隻眼開隻眼閉。
P-S- =] [遊客] 發表於: Feb 3rd, 2010, 14:52
沒有深究過身邊有沒有這些「文化詐欺師」或自己會不會就是其中一個詐欺師,反正我只覺得,書,喜歡讀就讀吧,就像你說的,「毫無功利目的」的閱讀就對了。
你的人條熊超級有型!
c0 [遊客] 發表於: Feb 3rd, 2010, 17:47
好好休息吧!
云~Ives [遊客]
發表於:
Feb 3rd, 2010, 20:09
在我身邊總有一兩個文化詐欺師
還有其他其他不同品種的
我對他們總報以冷漠的態度
其實是因為他們的馬腳都露出來了
神戶牛柳的例子好......容易明白(直搗黃龍?)
人棍bear好型
跟你相比
云
WINSOME ๑۩۞۩๑`゚・*:. [會員] 發表於: Feb 3rd, 2010, 20:11
喜
歡幾時寫
也沒有所謂!
唔
緊
要架!
得
閒寫D
得
閒寫D
慢慢寫..
係時候提早收爐。
休息過後再寫過。
慢工出細貨!
我們你的作品出版等得...。
Hope [遊客] 發表於: Feb 4th, 2010, 11:49
還以為只有被迫寫閱讀報告的學生才需要做出類似文化詐欺的行為。 像你所說的, 因恐怕被歧視, 或因自卑, 不想被歸類為少數不合流的一群, 而把自己扭曲, 裝扮成為“標準”的人格以及那標準的附帶條件, 是很可悲的。 也許他們還未發現因每個人吸收過不同知識, 有著不同見解, 而引發出來的溝通才是最有意思的。
對於那篇指你懶惰的網誌, 我猜那人不但沒讀過你的作品, 應該連閱讀習慣也沒有。 或許他甚至不知道舉足輕重如金庸先生的小說, 也是先在報刊上發表的。
玉姬雪 [遊客] · http://yukimeio.spaces.live.com/ 發表於: Feb 4th, 2010, 16:16
太多時候,我們都套用了自己的想法駕於他人的說話寫作罷...
也許,這是人的天性。
因為,我們永不會知道另一個人的想法,而不知不覺中把自己的思想加諸他人中。
自己認定了些事,原來並非如此。
我們是如此寂寞。
晴 [遊客] 發表於: Feb 4th, 2010, 21:41
哈哈, 用一隻熊幽了他們一默呢。
今日到某蛋糕店買麵包時, 看見士多啤梨蛋糕面前的卡片"旦糕", 那時立刻想起了最緊要正字。很懷念呢!
還有, 奇怪!!以前的專欄就不是寫作嗎?
就不應該出版嗎?
很可笑呢。
晴
朱茵 [遊客] 發表於: Feb 4th, 2010, 22:44
又見到貽興啊................
天空 [遊客]
發表於:
Feb 4th, 2010, 23:05
先旨聲明貽興,我不是在安慰你。在世界有這想法的人,實在太多。
但有你的讀者還會買你的這種書不是就足夠嗎?
RC [遊客] 發表於: Feb 5th, 2010, 01:11
為什麼會有那種"文化欺詐師"呢? 看書是很個人的事, 就是像喜歡看, 會一直看下去, 好像喜歡一個朋友, 會跟他一起玩下去, 真不懂為什麼要說謊呢. 如果連看書都要說謊, 是很悲哀的事.
我也是一個善忘的人, 看完一本書, 會忘了, 只是看的時候, 是最享受的, 因為那一刻感通了, 是很快樂的事呢. 所讀的, 不會記得很清晰, 只是那理懂了, 明了的, 會潛移默化, 成為人生的指路明燈.
要是人很了解一件事, 都不能隨便作出批評, 何況不熟悉呢? 那些人似乎又有一點可笑. 損人不利己, 幹麼?
人生, 簡簡單單, 做自己想做的事, 說自己想說的話, 愛自己想愛的人, 就好了,就不要理那些 "文化欺詐豬"了.
要愛自己多一點呢!
我覺得由網絡的好文章經整理結集成書是很好的, 在電腦看跟拿在手上看是很不同的, 有時連所感通的都不同, 好文章能以更多的途徑讓人看到, 是看書人的幸福呢. 把散散的文章, 有意思的重新放置, 更能方便讀者理解, 消化呢.
所以認為是對的, 就去吧! 加油!
RC [遊客] 發表於: Feb 5th, 2010, 01:29
Coral [遊客] 發表於: Feb 5th, 2010, 02:11
我想,真正喜歡讀的人,又怎會甘願只擦身而過,放棄與書中靈魂相觸的機會﹖
P.S. 請容我好管閒事。認為把已發表過的文章結集成書是欠缺誠意的你,有否細心想過,作者為何要就某些主題篩選文章結集﹖當中的篩選編排會否別具意義﹖過往的你與今天重讀文章的你,會否有何新經歷及轉變﹖試試帶著這些問題去讀不同的作者的結集,說不定會得到截然不同的體會。
小飛飛 [遊客] 發表於: Feb 6th, 2010, 15:39
fun [遊客] 發表於: Mar 3rd, 2010,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