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二月,無比慵懶。
- 開了兩本書的頭,卻只寫了四分一,全部擱置收場。
- 難道一踏入虎年,「貴人舒服懶年」的批命便立即應驗了?不是吧?
- 不過沒有寫,卻讀了不少。
- 蟄伏是為了更拔高的翱翔。一飛沖天的動能,就如究極必殺技,是需要時間儲氣,才能夠使出來的。
- 不為一鳴驚人,只為在更高空俯瞰更瑰麗雄奇的風光。
- 今年書展,各位請拭目以待吧。
- 比去年更厲害的我,將要現身了啊。
- 然而這樣的天氣還是教人沒有氣力。只想發呆。
- 連把影碟放入dvd機的氣力都沒有,連等它讀碟然後播字幕出menu的耐性都失去。
- 還有四天才能去看《交響情人夢》電影版和《愛麗絲夢遊仙境》呢。
- 星期日晚,永遠是一個星期裡,最闌珊的一晚。
- 原本怠倦的晚上,因為設計師Henry Ho一個電話,我打開電郵,心情頓時昂揚起來了。
- 下一本書的設計,封面草稿已經做好了。
- 又是另一個驚喜。Henry真有你的。
- 不愧是我最最欣賞的設計師。何先生,你的詮釋能力,在華文書刊設計師裡,的確是一流之列。
- 於焉我又陷入對下一本書患得患失的期待裡了。
- 很想快點出版啊很想快點出版啊很想把它拿在手裡啊很想啊佷想啊究竟有沒有有沒有……
- 嗚啊。受不了。每次分娩都無可避免興奮期待。
- 終於。
- 東京四部曲之一。我的東京生活日記。
- 要出版了哦。
- 一本難分類的遊記。
- 跟《關於旅行》完全不同。
- 以日記起始,以祭文終結。
- 不管如何分類,這也是目前為止,我無比驕傲喜愛的一本書。
- 媲美《幸福在右邊》。你可以知道我有多愛了吧?
- 終於,漂亮的靈魂,也開始擁有一個匹配的身體了。
- 很好。真的很好。
- 不過這本書的排版設計該是我所有書中最最要命的。要花很多很多時間,和心思。
- 我猜,最快,該是四月初面世吧。
- 還有一整個月啊!怎好?嗚吧啦~~~~
- 在曼谷看到的一本硬皮書封面。很讚吧?越是簡潔有力的設計,我越喜歡。
- 剛才走出大廳喝水,赫然看到《財經透視》介紹電子書時,明報出版社蘇先生提及某些在電子書潮流下能站得住腳的,設計具心思的書,他拿在手裡的,是Henry的《原來戀愛3》~~~~~!!
- 後來鏡頭描述書局裡設計出色的書刊,也拍到十周年版的《無城有愛》呢!
- 呵呵呵。我立即撥長途電話給Henry。
類別: 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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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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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05 |
猜忖每一本《原來戀愛》究竟是什麼顏色,已經成了我和讀者之間的趣味小遊戲了。
同時,也是我和設計師Henry每次的極限挑戰。
我們有一個小小的默契,就是被人猜過的顏色,都盡量不要用。
在我們拿著pantone色板,想著究竟第3集該用哪種顏色的時候,Henry忽然主動致電問我,這次你的底線是哪裡?
我知道,每次他這樣問,一定是想到了很瘋狂的點子了。
我一如以往,眉也不揚,笑說:「什麼時候我沒陪你瘋過?」
就這樣,我們選用了誰也想不到的顏色。
一種,可以變成任何顏色的,顏色。
這種紙質,香港幾乎沒有任何一本書用過,這種紙,要Henry特地從日本空運過來,再在香港找印刷廠試做,因為工序複雜,做完還要待乾,每一本的折射度,都有那麼點點不一樣。
雖然成本很貴,但感謝編輯Nancy,明知我們瘋狂,還是願意陪我們瘋。
因此,原來戀愛3,就是這般複雜詭譎的色彩了。
魅惑晶瑩,曖昧不定。
放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時候讀,都有不同的光芒。
恰如這本書的內容。
大概《原來戀愛3》是我寫得最吃力的一本愛情散文。
幾度放棄了,不想寫,擱下了好幾次。
直到後來,從日本回來,等到把《原來戀愛》寫得不像《原來戀愛》,我才找到繼續動筆的理由。
因此,這本《原來戀愛》,跟以往的,既相似,卻又不一樣。
更複雜,更詭譎,更無以名狀。
就如書上所寫,原來戀愛,是一種壅塞的憂傷。
不再是以往對愛情一閃而過的匆匆發現,而是,更深入地思考愛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裡面的篇章,一篇動輒四五千字,不再是八百字的短促發現了。
沒有任何一篇在任何專欄裡出現過,全部,都是當我把愛情專欄都辭去後,靜下來思考愛情,深挖的感悟。
原來戀愛,就是這樣。
p.s先把很惹人猜想的目錄給大家先睹為快吧。
光是目錄的篇章題目,已經很吸引了哦。
只看篇名,還真猜不到自己裡面原來是寫這些東西的……嘿嘿。
序
0934
別讓人傷害你,好嗎?
Knee down
不愛了才美麗
Asura
我存在過
Exit entrance
末日來了,你當愛誰
不化妝,做回自己
拍拍地拖
Accessory breast
孔雀般的愛情
Stay in my life ,but not staying in my mind
唸妳的名字
女人的未來感
男人,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我沒夠到雲彩,不代表雲彩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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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03 |
開始了四分一的小說,又停下來了。
身體狀況不太理想,唯有先擱上一擱了。
或者可以勉強寫下去的,但是,為什麼要那麼急迫去完成它呢?
我現在的寫作速度,遠遠超於出版能趕上的速度,還是先慢下來吧,肉體與靈魂扯太遠,距離太久,回不去了的。
而且我知道,忽然不為什麼地停下來的我,總是又再需要蛻變的時候,才本能反應地這麼做。
因此,我樂得如此。
就提前歲晚收爐好了。
儘管迫自己休息了差不多一星期,又蠢蠢欲動。
沒寫書的這幾天,只寫專欄,卻把大部分時間,都用來看書。
什麼書都看,而且,好一段時間沒興趣再消化的書,這陣子,竟又津津有味地在讀。
重拾毫無功利目的的閱讀,是一件很快樂的事。
讀一本書,其實真的不需要什麼理由的。
只有你沒讀過一本書,卻在人前佯稱讀過,才需要理由——
讓自己開脫。
以減輕內心的自責與虛惴。
當物慾越來越膨脹,當我們因著資訊爆炸與享受,增添了那麼多原罪以外的罪衍,為什麼到今時今日,還是沒有人追究這種佯裝自己讀過某本可以用來唬人的經典書藉的罪呢。
那麼多淫巧怪奇罪名的今日,為什麼,沒有一條叫做「文化訛騙」的罪?
如果偽造遺囑騙錢是罪。
那麼,偽裝自己讀過某本書的証明,騙取他人讚賞與認同,為什麼不算是罪?
日本把專門用言語誘騙對方,虛擬身分,製造天仙局騙去對方金錢的寶藥黨,稱為詐欺師。
為什麼連詐欺獵人都有的社會,就是沒有人去指出這些文化詐欺師呢?
沒看過的書或者電影,卻說自己看過。
不是在聚會被人突然問及,不得不回答的善意謊言,而是為了顯示自己的身分與識見,主動提及,並搬弄他人的意見,當成自己的精僻洞見,侃侃而談那種。
明明沒看過,卻裝作看過。
看過,卻裝作沒有看過。
不去做愛情詐欺師金錢詐欺師,卻跑去做文化詐欺師,多少也是個喜歡文學的人吧。
然而同樣喜歡文學,我卻無法想像,他們為什麼會這樣做,卻毫無愧疚。
就如我無法想像,同樣的文字,在他們的組合演示裡,竟然,可以如此迥然不同。
如此空洞,又如此歹毒。
所謂文學,只是他們展示自己如何熟練操作術語的扶乩表演。
知其言不知其所以言,寫出滿足時下理論與風潮的作品,趁機在文章中堆砌知識,企圖製造某個讓人仰望敬畏的自我形象。
只跟同聲同氣的人圍在一起,互相吹捧,把未發生的事說成快要發生,把未成氣候的說成火紅得很。
比誰都容易眼紅。攻擊同代人,最不遺餘力。
這些,性格語調與氣味大同小異的文化詐欺師,越來越年輕,越來越猖獗,充斥盤踞,為什麼,我們被迫要附和應酬,卻無法輕易指出他們的真身,然後冷笑一聲,轉身離去?
為什麼出版與文學不斷萎縮的空間裡,早死的,總是踏實地寫踏實地讀的人,而不是這些人?
是因為他們的生命力較強,抑或,是文學的衰亡,他們也有責任?
詐欺師騙的是錢。
文化詐欺師騙的,也許比較高雅,也許比較可憐,視乎你怎麼看吧。
他們騙的,其實只是別人並不在意的認同與肯定而已。
因為害怕坦白承認自己沒讀過會被歧視,被認為不夠文化,所以,拼命搜集勳章,來裝飾自己滿是補釘破洞的衣服。
他們全是皇帝,以沒讀過的書,透明的書頁,來遮掩自己赤裸的軀體。
而我們卻無法像童話裡的誠實孩子那樣,直陳事實。
卻被迫參與大大小小像這樣的國王出巡遊戲。
如果你身邊人會因為你未讀某本書某套電影而歧視你、看輕你,這種人,你最好儘快遠離。
因為,他們正正就是佯裝訛騙,把未讀過的厚書給自己墊腳,讓自己能睥睨平庸眾生的,文化詐欺師。
其實。
每個人一定都曾經因著尷尬與情急,撒了好些話語捐式的謊言,說自己讀過什麼跟什麼。
然而,有些人會因為羞愧,而下次不再撒謊,或者為了圓謊,消滅罪疚,而回家急急把書讀過,亡羊補牢,以免下次被人識破。
可是同樣的一件事,不同的人,卻有不同的反應。
有人會發現原來這麼輕易就能夠騙過大家,獲得敬佩欣賞,幹嗎還需要真的花時間心力去讀呢?
乾脆佯裝讀過,搬弄一堆似是而非的空洞術語不就可以了嗎?
這,就是性格與心地的分別了。
成為文化詐欺師的人,總是那些愛好名譽、急功近利的人。
偶一為之的被動與條件反射式應答,跟刻意佯裝誤導取利,動機與本質上,都是有分別的。
如果你真的覺得那些書,那些作家的名字,讀了,真的能讓你與別不同,感覺完善,你就真的揭開這些書,讀吧。
借來的書名與書頁撮寫資料,無法讓書裡的氣質,在你身上盤桓多久。
唯有真正讀過,感受、消化、反芻、沉澱,讀不通的地方自己找方法去理解,像攀山那樣克服,這本書,書裡的智慧,以及當中險峰才有的無限風光,才真正屬於你,成為你生命你知識的一部分。
讀過但沒留下印象,沒有感悟,跟沒讀過沒分別,不是你不去讀然後騙人說讀過了的藉口。
凡有人走過,必定留下痕跡。
今日還沒引爆的藥引,也許需要將來某些經驗、場合與時機會配合,才能讓你忽然了悟,豁然開朗。
況且,你大方表示讀過卻不懂,總好過沒讀過卻懂得。
因為很多人都說看過,所以你也不能輸蝕,表示看過。
懂得別人消化過濾過的二手讀後感與資料,絕對不等於你就懂得原著。就像你沒看過電影,卻以為看了影評,就等於看過了一樣。
你不過是讀了那人主觀投射的東西——甚至只是那人沒讀過卻裝作讀過,從另一人的記述裡轉借剽竊過來的第三四五六七八手資料而已。
人家吃完神戶牛柳,然後拉了一坨大便,你吃了他拉出來的大便,可以四處向人吹噓自己吃過神戶牛了嗎?
就算你騙得了人,你也騙不了自己。
你其實,只是不斷吃大便而已。
不要留言安慰我,叫我不要動氣之類。
我根本就平靜得很。
上一篇文章又好,這一篇文章亦如是,寫的時候,我都心如止水。
最近也沒什麼人惹惱了我。
不過是,記下自己冷眼旁觀過的瑣碎,把揉眼時捽到的塵粒,檢視一下而已。
寫作是一條很孤獨的路,做對做錯都無法立刻知道,也沒有人會好心告訴你﹙卻偶然會有人誤導欺騙剛好路過的你﹚,只能不斷內省反省,引以為誡,叫自己不要走錯走遠。
因此,我寫下這篇觀察筆記。
很多留言勸導慰解的朋友,其實,你們都猜錯了我的心意。
不過,也只是印証了,大家各自的主觀投射而已。
其實大家怎麼看,我還是沒什麼所謂的。
只是,自以為很理解,忽然跑過來拍我肩膊,留下一堆莫名其妙的話,然後感覺良好地走開,是不是也需要顧及當事人的感受呢?
尤其,當你拍人家肩膊的時候,人家可能在熟睡,或者正在扒飯……
P.S 某日看到一篇令人莞爾的網誌。某人轉來給我看的。那人聽說我出版很多本書,然後聽別人說其中幾本是專欄結集的作品,就說我騙人,說我懶惰。
喂驢頭,如果所有已發表過的文章選輯結集成書就不准出版,就被認為欠缺誠意,那麼全世界的書會少了幾千萬本,你又知不知道?多少古今中外認真出色的作家,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把已發表過的文章基於某些主題篩選校正,結集推出,難道你不知道嗎?誰規定書一定要新寫的?作品新與舊跟作品水平有必然關係嗎?認為完全沒有發表過的東西就一定很好看很有水準,這是基於什麼邏輯下的結論呢?
妒忌或者不喜歡人一個人,其實不一定要什麼堂皇的理由去自欺或者欺人。
簡單直接說一句你沒讀過我的作品但你不喜歡我,不就乾脆俐落了嗎?
裝成文化詐欺師的模樣,挪用大堆空洞術語壯膽的人,最沒種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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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25 |
原本打算動手寫第三部曲的我,忽然間,又把計劃先擱一擱了。
因為,讓第二部曲如此驚喜滿意的我,驀然記起,為什麼第二部曲寫得不像第一部曲,是因為我有用時間,讓它稍為發酵沉澱。
沒錯,我是寫完第一部曲,然後跑去寫《原來戀愛3》,再回過頭來寫第二部曲的。
所以,為了不重覆自己,我便跑去做了一些很瘋狂的事了。
是的,我決定,寫小說。
其實為什麼要寫,寫了出不出版,我壓根兒沒有想過,不過是覺得如果這陣子轉而寫小說,那麼回來再寫第三部的我,應該會寫得更好吧,基於這種想法,我就頭也不回跑去寫新的小說了。
這故事,也是在腦裡蘊釀了好一段日子,才慢慢成形,覺得是時候要寫下來的。
為了讓自己不斷提昇,不要原地踏步,我刻意用了一種近年較少使用的方法去寫。
因此,寫得有點窒礙,然而這窒礙,又是我所希望的。
寫作不是人生,有時太順遂,不是好事。
運轉太快,很容易,就會變成一種模式,一種不必刻意思考就一揮而蹴的模式,亦即俗語所講的「滑啞」,對一個以寫作為畢生職志的人來說,絕對不是好事。
因此,我刻意以踉蹌的腳步,讓自己學懂另一種跑法。
如果寫作是一種讓腦裡的資源不斷虛耗下去的活動,不斷吸納新的材料和技法,把各種東西都扔進這個不斷攪拌的大鍋中,就很必要了。
最不屑是那些,用萬年油,渣多料少,一輩子不思進取地煮同一種東西來獻世的廚匠。
如果你能夠把那種東西,煮成一家之言,唯獨你最美味,又另當別論。
可惜,能做到這境界的專匠者稀,懶得動腦筋怕失敗怕嘗試怕讀者流失的,卻很多很多。
我嘛,寧願最後一個讀者都沒有,都不希望自己變成,連自己都討厭自己煮出來的食物那種廚匠。
即使這種人很受世人歡迎,我也不想。
我希望到最後回頭,檢視我一輩子燒過什麼菜,會很驕傲自豪地為自己以僅有的材料,變化出這麼豐富有趣的美食而覺得,自己已經了無遺憾。
所以,這小說,即使只有我一個讀者,也沒所謂了呀。
慢慢寫,不要急。
就一次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好好享受把一個小小的自足宇宙生成的樂趣吧。
反正寫得快,完結得快,沒書要趕的那幾天空檔,你又胡思亂想度日如年了無生趣的了。
慢慢來,不要急。嗯。
在曼谷買來的抱枕,那種軟毛材質,讓人把頭貼上去腦袋就會變成一團果凍,好想立即睡去。
我把這造型奇特的怪偶稱為「人條熊」,偶爾會戲稱為「人棍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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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19 |
繼後幾天,依舊天天兩萬字。
不必回氣,沒有休息,寫了四天,剛好,八萬字。
今天清晨七點,我把最後一篇最後一句修改好,儲存,再把檔案關掉。
小睡了四小時,起床時人昏昏沉沉的。
大概因為連續幾天寫到清晨才睡吧。
原本人還不太舒服,可一坐在電腦前,對著凌亂散落的資料,又精神抖擻起來了。
看著熒幕,把昨天寫過的一篇再修改一次,然後,把每篇小題放到目錄,再另開新檔,把三千多字的跋寫下,八萬多字的一本書,就完成了。
五天,一本八萬三千字的書,就這樣完成了。
我曾經最滿意的紀錄,是寫《幸福在右邊》,兩星期,十六萬字。
如今,四天寫八萬,剩下一天把餘下的三千字跋完成。
如果一星期前的我,看到今天的我從叮噹的抽屜裡爬出來,跟剛開始寫的我說:「嗨,不需要七天,只要五天之後,你就能夠把這本書寫完了。而且,還是一天兩萬字噢。」
盯著眼前這一個我,我輕輕吐出了三個字。
「……痴孖筋。」
我猜,那一刻,我一定會認為一星期後的我,因為寫不出像樣的東西,而神經錯亂,瘋了。
可是。
再不可能的事,我還是終究完成了。
一次又一次,以專注,與熱忱,把極限那條線,越推,越遠。
最後,以不可能的姿勢,把一本比第一部曲更酣暢淋漓的作品,圓滿地,完成了。
也許,我真的必須在如此速度下,才能急劇成長。
在高速旋轉的人生裡,我寧靜如月。
並且,在風眼中,找回了自己。
p.s 因為太豐富,欲罷不能,我的東京三部曲,如無意外,要變成四部曲了。
p.p.s 剛好在線上有人問我,終於完成了這部作品的你,接下來要做什麼?
「做什麼?」我說。「寫下一本囉。」
還要問嗎。
真正喜歡寫的人,是不會願意在速度裡停下來的。
因為一旦停下,我就無法,旋轉了。


